根据《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办法(试行)》,现将深圳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试成绩
参加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见附件1,面试缺考、弃考及未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成绩见附件2。
笔试成绩一年内有效,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和深圳市考试院存档管理。深圳市检察机关在一年内补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保持通讯方式畅通,留意短信及邮件通知,以免丧失补录机会。
二、资格审查
考生应于2022年5月25日14:00前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如有则附)等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PDF或JPG格式),连同个人基本情况表、个人简历(见附件3,WORD格式)发送至报考职位对应的招录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4),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如“张三+居民身份证号码”)。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各招录单位可在同一职位内按考生考试(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体检
招录单位将根据招录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于近日通过深圳检察网和微信公众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体检公告。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定于2022年5月28日(周六)上午。考生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录单位可在同一职位内按考生考试(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755-25868552、2586874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2:30—5:00)。
附件:
1.
附件1:深圳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参加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表.xlsx
2.
附件2:深圳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面试缺考、弃考及未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成绩表.xlsx
3.
附件3:深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基本情况表.docx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