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星期-
关于印发《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
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2018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
最 高 人 民 检 察 院
2018年11月24日
返回
© 2026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备案号:粤ICP备06003047号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76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