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深圳市“‘法’护绿水青山 ‘典’亮美好生活”的宣传活动上,市检察院携龙岗区检察院代表深圳检察机关就西涌国际暗夜社区保护作案例分享。
依托深圳天文台的西涌国际暗夜社区,是我国唯一、亚洲“唯二”获得国际暗夜协会认证的暗夜社区,承载着独特的生态、科研和空天安全价值。然而,璀璨星空不断被无序灯光侵蚀:电子屏彻夜闪烁、景观射灯直达天际、海上作业漫射如极光。光,成为了另一种形态的“污染物”。2025年6月,在收到政协委员移送的光污染线索后,龙岗区检察院直面众多现实难题:彼时,法典尚未出台,国家层面没有光污染的法定定义,监管多头,刚性执法依据缺失,光污染损害取证难、认定难,监管治理频频“卡壳”。面对这起新型生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不畏艰难,在总结市检所办督促深圳滨河大道路灯生态化改造以适应候鸟迁徒和栖息案良好成效基础上,持续积极履职,在最高检、省检、市检的同步指导下,龙岗区检察院多维举措,以个案实践努力探索光污染防治检察监督有效路径:用心搜集、研究涉及的众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用好用足法律依据;联合专业鉴定机构在67个点位开展夜间勘测,以精准的色温、照度、亮度等科学数据依法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在夜间的深圳天文台光污染现场召开由市检李小东检察长主持的案件听证会,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市区十六家职能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香港、广州等地的环保专家,以及大鹏新区西涌当地的渔民和民宿老板,围绕光污染根源、监管责任、整改举措开展研讨听证,推动达成共识。在检察机关的韧性监督下,问题点位全部整改到位,户外及渔船灯光升级改造,陆上海上分级分类管理、三级联动照明、重点区域监测、深惠海域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陆续建立,西涌国际暗夜社区天文台附近海域的“人造极光”现象彻底消除。在各方协同共治下,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专章规定了光污染防治,第一次在国家层面的基础法律中建立系统性的光污染治理制度,从法律定义、监管体制、源头管控、行为规范、标准体系、法律责任、公众维权七个维度构建完整支撑,补齐了此前光污染治理只有零散原则、缺少专门立法的短板。光污染防治进入了有法可依、系统治理的新阶段,西涌国际暗夜社区光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攻坚的难题,法典都给出了更加清晰、更加稳定的制度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标志着中国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将正式迈入“法典化”时代。下一步,深圳检察机关将以法典为新的履职坐标和法治支撑,继续以特区先行示范的使命担当,高质效办理每一个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