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率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等一行人,来深专题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情况,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雁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新喜、詹先见,龙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伯友等参加调研。
5月14日上午,省检察院督导组一行先到市检察院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督导调研座谈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雁林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新喜、詹先见,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分成员参加汇报。在座谈会上,王雁林检察长从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情况、重点案件攻坚情况、中央督导组督办线索办理情况三个方面汇报了深圳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重点从基本案情、诉讼过程以及工作方法三个方面详细汇报了中央、省督办案件的办理情况。
在听取汇报之后,林贻影检察长对深圳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充分准备迎接中央督导组的督导“回头看”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扎实推进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二是做好迎接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工作,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实效。要紧紧围绕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工作的重点要求,确保逐项整改落实到位,健全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争取在“回头看”中取得好成绩。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坚持依法办案、强化证据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四是加快办案进度,提升办案质效。对于改变定性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及时向党委政法委报告;要继续加快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度,慎用退回补充侦查程序,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尽快提起公诉;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涉黑涉恶案件,要建立专门台帐,及时分析梳理,确保案件质量。五是强化重点攻坚,严打新型案件。对于中央、省督办的陈永森涉黑等案件,要调配精干力量,保证起诉后出庭支持公诉的效果;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引导公安机关查清重大案件黑恶组织及成员财产状况,全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对深圳多发的涉套路贷、网络等新型涉黑涉恶犯罪、跨境涉黑涉恶犯罪,要加强研究,提升防范和打击力度。六是强化“破网打伞”,铲除滋生土壤。加强在检察环节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力度,深化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增强打“伞”合力。
会上,市检察院王雁林检察长感谢广东省检察院林贻影检察长对深圳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上级机关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正确适用法律,强化提前介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5月14日下午,省检察院督导组一行到龙岗区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调研督导。林贻影检察长实地视察了龙岗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仔细查阅相关登记资料,详细了解群众和律师接访情况,并亲切看望和慰问一线检察人员。在随后召开的督导调研工作座谈会上,龙岗区检察院邱伯友检察长向督导组一行介绍了龙岗检察院基本情况,并从突出政治站位、打击重点、法律标准、联动协调、教育培训、宣传舆论等六个方面就重点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作了详细汇报。林贻影检察长听取完汇报后,对深圳、龙岗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阶段性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深圳检察机关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措并举,推动专项斗争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