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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花季 预防校园性侵 ——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开展 预防校园性侵学生工作调研督导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19-07-11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健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机制,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7月11日下午,我院未检办主任何勋、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处长肖伟峰联合带队前往翠园中学初中部开展预防校园性侵学生工作实地调研督导。本次调研督导还邀请了市公安局、团市委、市妇联的相关同志以及罗湖区教育局的相关负责领导参加。

此次调研主要围绕“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和省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调研督导的通知》中八项督导内容有针对的展开。

罗湖区教育局副书记刘迎辉介绍罗湖区教育局贯彻 “一号检察建议”的情况。一是3月专门召开了全区春季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时传达 “一号检察建议”的精神并做了工作部署,要求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及时启动预防性侵工作机制。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学校的岗位安全、宿舍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并强化落实。三是区教育局与区检察院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5月联合到学校开展防性侵、食品安全的调研工作。罗湖区还启动了“蓝雨伞”计划,建立了一套预防包括性侵害在内的侵害未成年人安全的应急方案。四是开展了青春期教育和生理卫生教育的课程,全区的中小学都配发了相关的读本。随后翠园中学初中部纪委书记也将本校在防止性侵在校学生方面做的工作予以了汇报。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处长肖伟峰强调市教育局对预防校园性侵学生工作高度重视,一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指导纲要》,中小学校每学期有20个课时用于安全教育,包括预防性侵、禁毒、交通与消防安全教育。二是教育部门今后要对发生在校园的性侵事件建立一个完整的跟踪档案,用于今后的警示教育和课题研究。已经发生的典型事件不能淡忘,一定要时刻警醒。同时,他也剖析了现在学校在预防性侵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瓶颈,一是学校还存在重教学、轻教育的情况;二是教师进入的背景审核机制存在缺陷。教师招录中存在对教师过往的犯罪经历无从查证的问题。后续希望和检察院、公安机关形成合力予以解决。

市检察院未检办何勋主任首先就制发“一号检察建议”的背景、初衷,检察机关的考量、理由等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接着就我院去年向教育局发出的检察建议进行了强调。一是在教育从业人员中建立道德和法治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和约谈提示,加强教育引导,提高道德修养,增强法治意识。二是将预防性侵等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法治课列为学校必修课。三是严格教职员工招录准入机制,严控从业教师准入门槛。四是从行政管理角度,进一步完善涉性侵、虐待等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教职员工的强制退出和从业禁止制度。五是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责任人员要依法问责。建立教职员工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发现的强制报告制度。设置统一的举报、求助信箱和热线。学校负责人和教师对教职员工侵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负有强制报告责任。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和私下调教。对贻误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最后,他也强调我院未检办将和教育局、公安机关的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正常教育秩序,维护教育机关良好形象。同时,他也指出此次调研督导中发现教育部门在招录教师中存在不审核教师背景的问题。教育部门应当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核查,加强对过往经历和道德品质方面的考察,入职时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的相关部门还将相互协作,建立相关的合作机制,对新进教师进行数据比对,在公安机关的系统里对其进行犯罪记录的查询,严格执行教师准入机制,构建预防性侵在校学生的防火墙。下一步我们将和教育局会签开展预防性侵害学生的调研文件下发各区检察院和区教育局,要把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常态化。

参加督导调研的公安机关、共青团、妇联领导也对加强预防校园性侵,保护未成年人安全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携起手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共同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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