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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值得被信仰!”他&她的一番忏悔,感人肺腑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0-12-01

“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内心充满了懊悔和焦灼...比起失去人身的自由,无法照顾四岁的儿子和刚满一岁的女儿,更让我倍受煎熬。每次我看到孩子们柔弱的脸庞,每次想到他们看不到母亲的哭喊,我的内心充满了无尽的自责...”晓雪(化名)说着说着,已泪如雨下、泣不成声。此刻,她作为一宗走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听证会现场作最后陈述。

这里,是11月30日深检君举行的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的现场。年末已至,诸事繁杂,5位人民监督员及16位市人大代表仍在百忙之中拨冗参会。

听证会主持人,深检君的余新喜副检察长开门见山地说明了会议流程,并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案情。

2015-2016年间,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因经营状态不好,为维持经营、多赚一点利润,委托阿丁(已判刑)通过货运夹藏、水客蚂蚁搬家等方式走私入境液晶显示玻璃数量共计18120片,偷逃税款共计人民币21.24万元,刚好达到单位犯罪入罪标准。

犯罪嫌疑人阿材是公司股东,系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还是另外一家有着58名员工的中小微企业的负责人;晓雪系单位犯罪中直接责任人员,目前一儿一女分别只有4岁和1岁。案发后,晓雪拿出自己在公司工作期间的收入21万,用于补缴税款。

2019年11月阿材、晓雪到案(晓雪因哺乳期被取保候审)。目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已经补缴全部税款。

紧接着,侦查机关从贯彻“六稳”“六保”工作部署、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案发后主动补缴偷逃税款的表现等方面考虑,表态支持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阿材、晓雪分别委托的辩护人,则从当事人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补缴税款、刑法的谦抑性,以及各自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自身的现实特殊情况等角度,希望能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对当事人相对不起诉。

公司的诉讼代表人也表示从今以后会牢记教训,严格依法做事、合法经营。

“我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从今往后我会牢记教训,永远不做有损国家的事情,依法做事,规矩做人。希望给予我不予起诉的决定,让我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在犯罪嫌疑人陈述阶段,阿材表态将尽自己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在家乡解决部分贫困农户就业问题,为家乡农村精准扶贫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深圳重视研发水平的提升和突破,持续引进人才,让广大用户能够使用到物美价廉的产品。

“我知道是我的行为错了,我应该承受错误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感谢深圳市检察院、蛇口海关缉私分局及时制止了我的违法行为,也打破了荒唐侥幸心理。”晓雪在现场真诚地认罪、悔罪,“今后我一定牢记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也会告诉我身边的每一个人要奉公守法,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有温度的、是值得信仰的!”说到动情处,晓雪数度哽咽得说不出话来,听者为之动容。

随后,侦查机关、辩护人和诉讼代表人离场,阿材、晓雪也被法警带离,听证会进入到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阶段。

5位人民监督员依次发言,大家以案件事实为依据,兼顾考虑当事人认罪、悔罪的态度和行动,从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等出发,以及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的角度,一致同意对阿材、晓雪做出不起诉决定。

莅临现场的人大代表们,又会有什么样的意见建议呢?让我们一起听听吧。

对本次听证的案件,大家纷纷畅所欲言:

“建议并支持不起诉,能够实现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不起诉案件,每年应该有个检视和评估,跟踪被不起诉人后续的表现,有没有真真悔罪,有没有对社会做有益的事情...”

“这次听证会,对我及在场各位都是一个深刻的法治教育,让大家崇尚法律、敬畏法律、尊重法律...”

对今后的检察工作,大家纷纷建言献策:

“办案机关应把握好谦抑慎刑原则,经济类犯罪案件,尽可能降低审前羁押率...”

“建议类似的听证会可以常态化,并多选取一些争议大的案件...”

“希望检察机关多深入中小微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并对接市工商联及行业组织,多推送一些活生生的普法案例,更好地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非常感谢各位提供的宝贵意见,既有法律的深度,也有对社会经济的思考,对犯罪嫌疑人的司法关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充分考虑。”听证会最后,余新喜副检察长诚挚地说:“我们愿意使公开听证、回应民生、接受监督作为我们的一项制度形成常态,通过公开听证让检察温度看得见。”

“云天收夏色,木叶动秋声。”

深圳的“秋天”终于到来,破了最晚“入秋”纪录。在这最晚的“秋天”里,大家在现场却感受到了最深的暖意。冷漠教条的司法不可能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同,也很难让社会感到法律的温度。只有将个案置于天理、国法、人情之中综合考量,才能以最小的司法成本争取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深检君将继续努力向社会传递公平正义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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