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钟应律好风催,阴伏阳升淑气回。”
昨日冬至,在广东地区这是一个重要的节气,俗语“冬至大过年”,是一家人团团圆圆欢聚的日子。
下午,3名特邀检察员百忙中抽空赶到深检大院,不是为了过节,而是有4宗关系犯罪嫌疑人能否回家过年的案件,要举行拟不起诉备案案件审查公开听证会,他们将作为听证员提出问题、发表意见。
此前,为了统一全市检察机关的执法标准,深检君制定了不起诉案件报上级检察院备案审查的制度,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需要报市检察院备案审查,如果不起诉决定有错误,市检察院可以撤销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对案件提起公诉。
为化解社会矛盾,释放最大司法善意,深圳检察机关始终秉持“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但是,“少捕慎诉”并不是“不捕不诉”,对于严重犯罪,不符合不捕不诉条件的案件,必须依法逮捕、提起公诉。本次听证会,就是对区检察院的4宗不起诉案件是否符合不起诉的条件,公开听取各方意见。
一次性针对4宗不同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深检君今年内尚属首次。而且,4宗案件的当事人,涉嫌的罪名也各不相同,更为听证增加了难度。
让我们先一起了解下案件概况吧:
案件1:
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陈某(已判处有期徒刑)盗窃被害人钟某一部苹果手机后,以150元将该手机卖给手机维修店的刘某。刘某明知陈某不能提供手机锁屏密码和ID账号,且发现手机内留有SIM卡,仍然以低价收购该手机。
当被害人钟某找到刘某时,刘某以不知道是赃物为由拒绝归还手机,钟某告知刘某不归还将报警处理,刘某遂同意让钟某于次日用150元赎回。案发后,刘某关闭店铺逃离深圳,后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经价格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3332.22元。目前,刘某取得被害人钟某谅解。
案件2:
陈某故意伤害案
被害人梁某前往陈某店铺,商谈其欠陈某债务一事。因梁某情绪激动,沈某(另案处理)见状,上前拍打梁某的肩膀让其冷静,梁某起身用拳头击打沈某,沈某遂用拳头进行还击。陈某见状,拉着梁某往店门外拽,梁某转身用拳头击向陈某的后颈部,陈某随即挥拳上前欲击打梁某,并捡起拖把追打梁某。三人打斗被劝架群众分开后,梁某报警。
经鉴定,被害人梁某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沈某(另案处理)、被不起诉人陈某所受损伤均属轻微伤。后沈某、陈某与被害人梁某达成赔偿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沈某、陈某经民警电话传唤,至公安机关投案。
案件3:
姜某寻衅滋事案
姜某酒后在某小区内追逐拦截小区业主,被害人欧阳及其女儿行经该处,欧阳上前劝阻,姜某拳击欧阳头部,并将拦阻的欧阳女儿推倒在地并掐住其脖子,后被现场人员制止。经鉴定,被害人欧阳及其女儿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案发当晚,姜某被抓获。后姜某的朋友代其向欧阳进行赔偿,取得二被害人谅解。
案件4:
欧某容留卖淫案
欧某作为房东,明知其出租屋被用于卖淫嫖娼活动,为牟利仍租赁给被告人刘某等人(另案处理),且在得知有人报警后,通知刘某暂停使用该出租屋从事卖淫嫖娼活动以逃避侦查。
到案后,欧某认罪认罚。目前,欧某身患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且每天需要注射胰岛素。
“为增强深圳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我们今天在此召开备案案件审查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主持人、深检君的詹先见副检察长开门见山地阐述了本次听证会的目的、意义。
围绕4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姜某、欧某“是否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每宗案件的听证均严格依照程序,单独进行、接续开展。
4宗案件的被不起诉人分别到场,并均表示不申请回避。深检君的4位案件备案审查人各自介绍了案情和需要听证的问题。
随后,区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则分别从自首、情节轻微、初犯偶犯、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方面,发表了不起诉理由。
公安机关接着发表了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从法律适用及法定程序上,均认可检察机关的决定。
在被不起诉人发表陈述意见阶段,4位犯罪嫌疑人纷纷表示非常后悔、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将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3位听证员针对个别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追问,并从4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认罪悔罪表现等方面,发表了听证意见。
“听证员的意见,将作为我们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本次听证会结束。”在听证会主持人、詹先见副检察长的宣布声中,本次公开听证会圆满结束。
冬至日里的这场听证会已结束,深检君将继续努力,使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应听尽听”,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主动将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用更透明、更公正、更有温度的执法方式办理案件,以更好的办案效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提升我市检察机关公信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