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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检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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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人时,你在不在现场?”深检君对一起陈年疑案进行公开听证……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3-23

“昼夜平分昼渐长,九州日暖春徜徉。”春分刚过,清明未至,鹏城已是百花争艳,红紫芳菲。

春早人更勤。深检大院里,早已是一派热火朝天的气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示范院全面推进,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稳扎稳打,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如火如荼,党史学习教育润心铸魂……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深检君,深学笃用、立行立践,在检察办案中,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且是“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3月22日下午,深检君即对一起故意伤害案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了公开听证。一名人大代表、两名政协委员受邀担任了本案的听证员。

深检君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詹先见开宗明义:“我院将努力使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应听尽听,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主动将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案件承办人,第一检察部孙涛检察官的案情介绍凝练准确、言简意赅:

2003年5月31日晚,在深圳市宝安区一处工业区,一名男子被人砍伤大腿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被害人伙同他人敲诈勒索王某300元“保护费”,王某遂请亲属刘某帮其出头。当晚,王某、刘某遇到被害人一伙并发生冲突,刘某持刀将被害人砍伤,致其最终死亡。2020年3月,王某主动投案。

“现有证据能否证明王某和刘某构成共同犯罪?王某是否应对刘某持刀伤人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王某对刘某的持刀伤人行为,在案发当时是否知情?王某和刘某有无事先共谋伤害他人的故意?检察官总结说:“这是案件的焦点问题所在,也是今天听证的议题。”

按照听证会的程序,侦查机关、辩护人、犯罪嫌疑人逐一发表意见。

“因为年代久远,案发现场没有留下有效、关键证据,案件侦查取证困难重重。”侦查机关代表介绍说,尽管警方高度重视,想方设法调查取证,但是现有证据仍较为薄弱。

辩护人则从嫌疑人的主观故意及客观行为进行了分析,结合案发现场多名证人证言、案件存在的疑点等,认为无法证实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恳请对王某不予起诉:“让其回归社会,既是还他一个公平,更是我国刑法理念的体现。”

随后,犯罪嫌疑人王某陈述意见。“我两岁没了妈,家里很穷,小学没读两天,更不懂法,就到深圳来打工,被敲诈时我很害怕,刘某砍对方时,我不在场……”

毫无疑问,这起案件对王某的人生造成巨大的影响。案发时,王某只有21岁,如今他已满38岁。被通缉的十几年里,他的父亲过世,他东躲西藏,只能打黑工,办不了结婚证,孩子落不了户口……而这起案件,也让他良心不安,最终选择主动投案。

听证会上,王某几度哽咽:“我想承担起该承担的责任,让我能安安稳稳睡一回觉,堂堂正正做一回人。”

“你和被害人认识吗”“17年前,你在不在案发现场?”“刘某砍人的时候,你在哪里?”“嫌疑人说他当时去保安亭报案,有无相关证据?”在进行详细的询问后,听证员依次发表了意见:

“我第一次参加案件听证会,感到检察机关办案很不容易。检察机关公开听证,体现了我国公正、公开、公平的司法制度。这个案件存有疑点,进行听证,也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公平……”

“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嫌疑人案发时有没有在犯罪现场以及是否有犯罪故意。惩治犯罪嫌疑人是为了教育,17年过去了,王某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其参与了本案,检察机关可以再次起诉……”

“从目前证据看,王某对本案参与不多,其能主动投案,且其有三个小孩,对其不起诉,让其家庭健全,有利于小孩子健康成长,希望他能吸取教训……”

三名听证员一致建议,对王某做存疑不起诉处理。会后,深检君也将认真继续审查,结合听证员的评议意见以及相关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决定。

为了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深检君自我加压,倒逼检察监督办案能力提升,去年先后对86件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既保证了案件质量,体现了司法公开,也促进了矛盾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

“婉转江流婉转风,春华春韵春意浓。”阳春三月,莫负韶华。深检君将努力办实事、开新局,用更透明、更公正、更有温度的执法方式办理案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以昂扬的姿态奋力开启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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