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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元明厅长一行来深调研重罪检察工作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4-16

2021年4月15日,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三级高级检察官林建江一行到我院召开重罪检察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雅衡、四级高级检察官王晖陪同调研。

会议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詹先见主持,我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国江、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山泉,福田、罗湖、宝安区检察院重罪检察业务分管副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我院第一检察部刘国江主任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比”、自行补充侦查、两项监督、降低审前羁押率、刑事抗诉工作等方面汇报了全市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工作情况,其他与会人员进行了补充汇报。现场还进行了深入交流,气氛热烈。

在听取汇报、交流发言之后,元明厅长对深圳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全市重罪检察工作提出七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不断增强“三个自觉”,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相融合,进一步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是以求极致的标准办好每一起案件,秉承客观公正立场,履行主导责任,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确保高检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比”、自行补充侦查、降低审前羁押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重点工作。

四是积极参加社会治理,充分利用基层院“富矿”优势,通过办案发现社会治理问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落实好“四号检察建议”、禁毒、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五是注重两项监督工作,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升刑事抗诉工作的质效,并要注重培育典型案例。

六是重视人才培养工作,优化检察队伍结构,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重罪检察队伍。

七是加强总结交流,取长补短,树立标杆样板,为重罪检察工作提供深圳经验。

我院詹先见副检察长表示,深圳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元明厅长讲话要求,扎实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罪检察工作思路,推动深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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