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年-月-日 星期-

深检头条
首页 > 要闻转载 > 深检头条 深检头条

南山区检察院积极践行“督促监护令”机制 强化未成年人家庭保护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1-11-18

2021年6月1日起

“督促监护令”机制

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

南山区检察院

目前已发出7份《督促监护令》

确保做到“一案一制发,制发必有效”

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涉案背后

“家庭监护不力”问题

努力实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再犯罪

督促监护令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的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文书。

瞄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键环节

让制发更合理

通过社工介入对涉案未成年人从成长环境、家庭监护环境、参与违法犯罪原因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确认家庭监护不力与涉案未成年人问题的关联。

在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中,检察官联合社工调查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小龙系父母监护,但因其父母忙于生计,管教意识淡薄,亲子沟通不畅,未及时纠正小龙错误行为,导致其结识社会不良人员,走向违法犯罪道路。后经综合考量,南山区检察院决定向小龙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

针对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存在的“想管却不会管”、“管了却管不够”、“根本不想管”等家庭监管问题,制定出“指导型”、“建议型”、“强制型”等类型《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重视亲子教育、承担监护责任,确保《督促监护令》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涉案未成年人木木的父母对其要求较高,不尊重其想法,导致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均未能受到重视,反走向错误的道路。南山区检察院向木木父母发出“指导型”《督促监护令》,指导家长采用平等尊重的方式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情绪变化,培养孩子法治意识,重塑良好的家庭关系和氛围。

紧盯家庭监护缺位突出问题

让适用更精准

将附条件不起诉,拟作不批捕、不起诉和未成年被害人是留守儿童、单亲家庭、残疾智障等特殊群体的案件,纳入适用《督促监护令》的范围。

在开展临界预防、保护处分专项活动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凯凯系单亲家庭子女,父亲常年在外务工,由亲戚负责临时监护,而亲戚却带着凯凯进行偷盗,导致其产生严重的行为偏差。针对上述情况,南山区检察院向凯凯的父亲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回到孩子身边履行监护责任,给予孩子家庭温暖,并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对依法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怠于履行监护义务,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父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此增强《督促监护令》的刚性约束力。

涉案未成年人小马智力稍弱,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家长对其缺乏管教和正面引导,导致其违法犯罪。南山区检察院向小马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其父母履行监护责任,保证该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并通知其居住地派出所对该家庭进行及时关注,减少问题再次发生的可能性。

重视齐抓共管综合保护解决方式

让作用更长效

联合妇联、社会服务等单位为“问题家庭”启动亲职教育,结合《督促监护令》的具体内容,提供专业的家庭教育辅导,帮助构建和谐健康的家庭模式。

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时,发现该未成年被害人小七长期脱离家庭监管,与不良社会人员接触交往,遭受身心侵害。南山区检察院在向其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的同时,联合妇联、社工向接受亲职教育的家长帮助分析小七的思想动态,并对小七进行心理愈疗等,保护其不受“二次伤害”。

检察机关将结合2022 年1月

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

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消除信息壁垒,建立衔接机制

提高《督促监护令》质效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

© 2026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备案号:粤ICP备06003047号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76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