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谭玲一行到深圳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小东、光明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汉俊等在光明区检察院陪同调研。 座谈会由李小东检察长主持。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何勋就全市近五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了全面汇报。光明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汉俊对光明未检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与会的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有关负责人就如何更深入开展未检工作、实现更优保护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谭玲对深圳未检工作的探索、实践成果予以高度评价,并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方案,对下一阶段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注重双向保护、坚持标本兼治等理念要求,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谋划和有力推进。 二要落实“质量建设年”要求,不断提高未检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以“真干、实干、巧干”,促“能干、会干、干成”,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办案质效,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三要加强能动履职,打造深圳未检品牌,总结提炼经验,为全省乃至全国未检工作提供示范和样本。 市检察院李小东检察长对省检察院深入、细致的指导表示衷心感谢,强调深圳未检要落实省检察院的指导,在深圳“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的机遇下,将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会上,李小东检察长还对深圳下一步未检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着眼标准,推动制度化建设。在未检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标准,推动未成年人国家监护法律制度体系完善。 二是提炼模式,形成可推广经验。未检部门要进一步提炼未检工作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着眼实际案例,在实证中推动未成年人法学研究不断深入,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先行示范。 三是及时汇报,上下联动。未检部门要加强向省检察院的汇报,加强沟通联络,确保未检工作推进有效,为全省未检工作作出贡献。 会后,谭玲副检察长一行参观了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示范基地,详细询问了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和未保指挥平台运行相关工作情况,并向司法社工了解工作情况,同时对未成年人保护场所如何优化设置提出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