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立场,6月30日,市检察院举办“庆七一、守初心、强党性、优作风”主题活动暨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出席会议并讲授专题党课,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詹先见主持,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人员参加。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澍农通报了市直机关工委系统“两优一先”推荐参评情况和市检察院“四强”党支部、“四好”党员评定结果,宣读了为2024年度从检满30年人员颁发检察荣誉章以及为“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颁发纪念章的通报。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分别为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
随后,黄海波、税李麟、刘志殿3名同志分别结合党建和业务工作作了精彩发言,表示将时刻铭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把纪律规矩刻于心、践于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激昂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为推动特区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力量。
“堤溃蚁孔,气泄针芒。我们要引以为戒,从‘小事小节’抓起,做到警钟长鸣。”詹先见副检察长从四个方面通报了检察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指出全市检察人员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时时刻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助推深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不是‘走走过场’的‘阶段性任务’,而是我们长期坚持、长期修炼的终身课题。”李小东检察长围绕“学思想、强党性、提作风,奋力谱写为民司法新篇章”主题为全市检察人员讲授党课,并强调,全市检察人员要以本次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充分掌握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准确内涵,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在日常、严在平常,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要深刻汲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训,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戒。”李小东检察长从党性修养不够、宗旨意识不强、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发挥不好、个人自我革命的意识还不够强等方面深入剖析了反面案例发生根源,并就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坚持学思践悟一体推进。要时常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用人民群众新期待“透视”,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认真思考每一个“小案件”中的“大民生”,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以过硬作风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那杆“秤”同频共振。
三是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引领示范作用。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市、区两级院党组要坚定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全市检察人员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四是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要强化攻坚战、持久战意识,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驰而不息抓作风、纠“四风”、树新风。要注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关心、教育和管理,激励年轻干部廉洁有为、积极作为。
五是要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要特别注意远离违规吃喝的高压线,以“抓早抓小”的警觉防微杜渐,让不良风气失去土壤、失去通道、失去市场。要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