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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共青团中央发布《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中青发〔2026〕6号),由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广东团省委逐级推荐,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团支部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第一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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