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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例!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

来源:广东检察 2026-08-19

  生态环境法典已于8月15日全国生态日正式实施。近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公益诉讼助力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深圳一个案例入选。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西涌国际暗夜社区光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建议  光污染治理  暗夜经济  人大政协检察联动


  【要旨】


  针对光污染损害事实量化难、认定难、治理难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实地勘验、专业检测、多方取证固定违法事实,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组织多方现场听证凝聚治理共识,督促行政机关完成全部问题点位整改,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推动建立跨市域海域光污染联合执法机制,实现暗夜生态环境全方位、系统性保护。


  【基本案情】


  深圳市是全国首个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暗夜保护区并纳入城市照明规划空间形态结构体系的城市。西涌社区位于深圳市东南端,拥有深圳最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森林覆盖率高达90%,深圳市天文台也坐落于此,是粤港澳大湾区天文观星胜地。2023年3月,深圳西涌成为我国唯一、亚洲第二个获国际暗夜协会认证的国际暗夜社区。2025年以来,该社区出现了楼宇灯光亮度过高等不同程度的光污染问题,影响国际暗夜社区公共环境功能。


  【调查和督促履职】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观察员向检察机关反映西涌社区光污染情况,属地的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龙岗区检察院)接收线索后开展初步调查,对56个点位进行现场勘验取证,并选取部分点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专业检测,同步向深圳市气象局等行政机关调查取证,发现西涌国际暗夜社区存在不同程度和类型的光污染问题,照明灯、发光广告牌、LED显示屏的光干扰考核项目严重超标,部分商家和区域存在使用动态闪烁模式灯光等违规用光行为,违反《室外照明干扰光限制规范》《夜间光环境区域限值》等规定,不仅严重影响当地的天文观测和科研,而且对萤火虫、海龟等对光照极度敏感生物的栖息地造成潜在破坏。


  2025年10月,龙岗区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依据《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等规定,于2025年11月7日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属地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光污染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和整改,加强光污染源头管控;督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光污染治理联动管理;建议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完善西涌国际暗夜社区光污染治理相关标准,定期开展光环境质量评估。2025年11月27日,龙岗区检察院在省市两级检察院指导下,组织十六家相关职能单位,邀请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以及渔业、旅游业等行业代表于深圳市天文台召开公开听证会,就暗夜社区保护达成共识。


  通过检察机关的持续跟进推动,有关部门对56处问题点位全部进行整改,将剩余户外灯光纳入城中村升级改造工程;确定重点监测点位25个,覆盖四类光环境区域;对66家在建工地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严控施工光污染;建立三级联动照明机制,引导社区居民规范使用灯光,促进光污染治理常态化。2026年2月4日,市、区两级检察院和区人大代表共同开展“回头看”,确定问题灯光、广告牌等已符合相关规定。


  此外,龙岗区检察院对办理该案时发现附近海域船舶使用高亮度、高色温灯光开展诱捕作业影响光环境质量的问题,推动深圳、惠州两地相关监管单位建立“整治西涌国际暗夜社区附近海域光污染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查处船舶进入自然保护区内实施灯光捕捞及违法垂钓的行为。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精准对标国际暗夜社区特殊保护要求,借助技术赋能查明光污染危害,督促行政机关全面排查整改、完善治理标准、建立长效监测管控体系,有效修复和守护稀缺暗夜生态资源,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构建人大监督、政协建言、检察履职、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推动光污染治理从个案整改向源头治理、常态治理转变,助力打造绿色低碳、生态优质的暗夜特色经济业态,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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