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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取的“快递”,实为骗购的黄金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6-07-27

  每代取一单快递,就能赚100元,当天结账。这份看似“稳赚不赔”的跑腿兼职,实则是为电信诈骗分子转移赃物。近期,经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25年9月,潘某在网络上刷到一则“高薪跑腿”的兼职信息:“取一单快递即可日结100元。”潘某禁不住诱惑,多次按照“上家”指示行事,他佩戴帽子遮挡面部,绕开摄像头并在多个快递柜分散取件,随后将包裹放置于公园树下等隐蔽位置,任务完成后删除与“上家”的全部聊天记录。


  2025年10月,两名电信诈骗被害人发现自己在某刷单APP内的账户被“冻结”。为“解冻”账户,他们按照诈骗分子的指示购买黄金并寄到指定地点,但账户资金始终无法提现。两人察觉被骗后立即报案。警方顺藤摸瓜锁定潘某并将其抓获归案。


  经查,潘某所转运的“快递”,正是电信诈骗分子诱骗被害人购买的黄金,涉案金额累计达25万余元,潘某从中获利1400元。其行为直接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赃物、掩盖罪证,导致电信诈骗被害人损失难以追回,也严重妨碍了司法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


  2026年2月24日,龙华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潘某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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