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姐,
今天有点冷,
咱们朋友聚聚吧,
我们有酒,你有故事吗?
今晚是老友饭局,气氛融洽,美姐不知不觉喝了点白酒。三小时的时间飞逝,该回家了,美姐想叫个代驾,迷迷糊糊中把代驾叫成了快车。
美姐与司机面面相觑。
美姐:开我的车回吧。
司机:一直都是客人坐我的车。
两个人无法达成共识,司机决定放弃这单。重新叫代驾又要等,但是酒后自己开车回家确实有点太冒险了……选择的天平在美姐心里摇摆不定:要不自己先开?再叫代驾?
“美女?”这时有人前来跟美姐搭话:“能不能挪一下车,你把我挡住了。”
“我马上挪!”美姐的天平瞬间偏向了“自己开车”一边。
反正就开比较近的距离,应该没事的吧,美姐心想。但意外总是发生在侥幸时。就在车子快要“成功”开出停车场的最后时刻,酒后晕乎乎的她操作不太顺畅,竟然把别人的车给蹭了。
美姐与车主面面相觑。
美姐:对不起,我喝了点酒……
车主:那你赔钱吧,我们私了。
美姐:不行,这钱我不能赔。
在赔偿上无法达成共识,车主报了警。美姐乖乖的等着交警前来,老老实实承认自己刚喝了酒。
执勤民警对美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98mg/100ml,随后警方带美姐去医院抽取血样,检出乙醇含量为225.61mg/100ml。
你喝酒还开了车,我们就有故事。
去公安局坐坐吧
今天有点冷
美姐......
深检君的小伙伴,福田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美姐因为侥幸心理在酒后驾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故对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提起公诉。
鉴于美姐尚未驶出公共停车场,醉酒驾驶距离较短,在明知他人报警的情况下,选择在现场等待警方处理,归案后认罪认罚,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对事故进行赔偿并取得对方谅解,法院最终判处美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两千元。
检察官有话说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侥幸一时爽,违法悔断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