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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案】那是一场与“反恐”民警的恋爱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3-03-24

他事业有成、人脉宽广,他体贴入微、嘘寒问暖……许多人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一聊倾心,本以为是与真命天子的“双向奔赴”,殊不知掉进了骗子的陷阱里,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近日,南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以恋爱为名诈骗钱财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利用虚构的公职人员身份,编造各种理由诈骗被害人钱财60万余元。

 

以“爱”之名

虚构假身份骗取信任

2017年11月,朱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了被害人夏某,在互加微信之后,朱某谎称自己是某公安局反恐大队正式民警,并利用此身份与夏某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当时我在平台上填的身份是公务员。”实际上,朱某并非国家公职人员。

当前,网络平台因能够提供快捷、便利的婚恋交友服务,市场规模越来越大,但这类应用软件鱼龙混杂,部分平台对注册账号审核不严,诸如朱某一类的不法分子藏身其中,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诈骗,给用户带来精神和经济损失。

 

以“财”为目的

虚构理由实施诈骗

在利用虚假身份获取夏某信任后,朱某多次编造“买机票、升职、请客吃饭、送礼”等各种理由向夏某借钱,并将款项用于归还个人网贷及消费,所得赃款均被挥霍殆尽。

“我一直借给朱某钱,是因为我们从处男女朋友关系发展到了以结婚为目的的阶段。”夏某沉浸在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中,丝毫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场骗局。直至与朱某联系无果,被警方提醒后,夏某才如梦初醒。

此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检察官提醒

近年来,假借“恋爱”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大家在网络世界中交友,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的身份,切莫被花言巧语蒙骗,在金钱给付方面更是要特别小心。若发现被骗,应保存好证据并及时报警,依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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