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深圳、武汉、郑州、焦作四地的四个普通人,因为一张银行卡,他们的命运被交织在了一起。而这四个普通人在平行世界里的交汇,居然是骗子一手策划的……
阿丽:消失的“他”
今年7月,住在深圳的阿丽,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自称“小明”的男子。小明平时对阿丽嘘寒问暖、处处关心,阿丽怦然心动,两人逐渐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既然是男女朋友了,小明当然要带着阿丽“赚钱发财”了。小明向阿丽介绍了一款投资平台,称收益率很高,绝对可以挣钱。阿丽起初将信将疑,但觉得“男朋友”肯定不会骗他,于是投了几万元进去,果然,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阿丽就获得了超过15%的收益。随后,在高收益的驱动和男朋友的煽风点火下,阿丽在8月陆陆续续向平台投资了660万元,然而,这时平台却无法取现,“男朋友”也消失无踪,冷静下来的阿丽想到可能被诈骗了,连忙报警。
阿影:伟,我钱呢!
在阿丽被骗的同时,在武汉经营着一家公司的阿影日子也不好过。由于经营不善,公司资金链出现了断裂,手头上能抵押的东西也都已经抵押了,眼看公司就要陷入破产的境地,一位“救星”出现了。一名自称“小伟”的人找到阿影,称可以为公司提供小额贷款服务,阿影赶紧与对方签订了贷款服务合同。小伟称要拿公司的对公账户走账用来包装银行流水,以便取得贷款,阿影觉得反正合同都签了,对方也不会乱来,于是放心的将对公账户的银行卡和U盾邮递给了对方,并将制单密码、审核密码、支付密码全部告诉了对方。然而,小伟也消失不见了。
小杰:收个快递也能赚钱?
在阿丽和阿影都陷入困境之时,住在郑州的小杰正处于赚快钱的快乐之中。小杰在某款交友软件上认识了一个叫“蛇哥”的人,“蛇哥”给了小杰一个非常“轻松”就可以赚钱的活——小杰根据“蛇哥”的指示,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收取快递,然后将快递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就算完成任务。小杰每完成一单任务可以获得200元的报酬,油费、过路费还另算。有一次,小杰忍不住拆开了快递,看到里面是银行卡和U盾,顿时想到“蛇哥”可能是跑分洗钱团伙的人。但这么轻松赚钱的机会,小杰不愿意失去,于是继续每天传递快递。
小雷:转点钱,赚点钱
在小杰每天忙着传递快递时,住在焦作的小雷由于手头紧也在忙着收快递和转账赚钱。小雷在某款交友软件上认识了一个叫“酷哥”的人,“酷哥”教会了小雷如何验证U盾和转账,并把小雷拉到了一个群里。小雷每天就根据群里的指示到指定地点收取快递,再使用从快递里收到的银行卡和U盾将钱转到指定的账户上。每操作一张银行卡转账,小雷可以获得500元的报酬。
2023年9月,忙着转运银行卡和U盾的小杰,被深圳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随后配合民警将其下游负责收快递和转账的小雷抓获。
经过调查,阿影公司的对公账户银行卡在8月入账488000元,其中就包括阿丽转入的260000元。而这张阿影公司的银行卡,在被骗子骗到手之后,经过小杰的“传递”,抵达了小雷的手中,再由小雷操作将骗子的诈骗所得(其中就有阿丽的钱)转出,自此,本是天南海北素不相识的四个人,就这样因为骗子的精心筹划,命运偶然地联系在了一起。
2023年9月,小杰和小雷被刑事拘留,因二人明明知道所谓的“蛇哥”“酷哥”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为他们提供帮助。随后公安机关以其二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逮捕。
检察官经过审查认为小杰具有认罪认罚、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等情节,社会危险性较低,决定对小杰作出相对不捕;而小雷则拒不认罪,百般狡辩,检察官决定对其批准逮捕。本案中,对阿丽实施诈骗的“小明”、以及骗取银行卡的“阿伟”尚未落网,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两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介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