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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装定位器获取他人行踪信息?获刑!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4-07-12

“本来只想帮老板查查对手信息,没想到这也犯法了。”铁窗后的钱某悔恨不及。2024年3月30日,深检君的小伙伴福田区检察院办理的一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获判,法院判处被告人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23年3月,钱某得知其公司老板与被害人高先生产生矛盾,于是就谋划追踪高先生的行踪信息来讨好老板。经过事先踩点,钱某在网络平台购买了两个定位器,潜入高先生所在公司的公共停车场,趁四周无人之机将定位器分别安装在高先生驾驶或使用的两部车辆的隐蔽位置,之后通过操控手机上的定位器小程序获得对方的行踪信息。

4月初,高先生发现端倪,经过排查发现了车上安装的定位器,随即报警。警方根据停车场监控记录和定位器很快将钱某抓获归案。

经查实,2023年3月23日至4月1日期间,钱某安装的两个定位器共发送定位信息1975条,经过重复信息甄别后,上述位置信息形成有效行踪轨迹信息55条。

检察官经审查,认定钱某采用秘密安装定位器非法获取他人信息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于2024年3月15日依法对其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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