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年-月-日 星期-

以案释法
首页 > 阳光检务 > 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

见财起意,携货逃匿的跑腿小哥获刑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4-08-06

跑腿小哥接到贵重物品订单后见财起意,私吞价值18万货物后逃匿。近日,经罗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依法对金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2023年底,在深圳罗湖水贝市场做珠宝生意的陆老板,有批货物急需送给客户,在网上下单了跑腿业务。业务员金某接单送货途中,心想:“从水贝珠宝商铺取的货品,有没有可能是贵重的首饰?”于是偷偷打开货品包装,果然是黄金首饰,数量有十几件。

面对这些珠宝,金某心生贪念。于是,他将物品带走藏匿,不再接听任何电话,还关闭了交易订单,使得陆老板看不到他的定位。金某也不敢回宿舍,在外面逗留几天后,决定带货逃回老家。

客户一直没收到货,打电话催促陆老板,陆老板联系不上金某,通过APP也看不到金某的位置,心想可能出事了,于是报案。

公安机关于2024年2月将金某抓获,并缴回赃物。经鉴定,该批货品价值18万余元。

2024年3月,罗湖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金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 2026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备案号:粤ICP备06003047号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76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