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工资啥时候到账啊?
我们都等着呢。”
陈先生原以为一切都安排妥当
可工人们等了半个月
却仍未有银行卡到账通知
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缘起 ·寻求劳务代发
今年1月,陈先生新开了一家公司,承接了一项园艺工程建设项目,临时雇佣数十余名劳务工。但因陈先生的公司无劳务资质,导致无法按正常财务程序给劳务工发放工资。
正当陈先生一筹莫展之时,一位朋友给他指了条“明路”。“你可以找劳务公司代发工资呀!”于是,陈先生经人介绍,结识了某公司的法人代表——阿渡。
阿渡得知陈先生的需求后,表示自己的公司具有劳务资质,可以作为收款公司帮陈先生走账代发劳务工资。陈先生在网上查询后,确认了阿渡公司的资质完备,但鉴于之前从未找人代发过劳务工资,他对阿渡是否值得信赖仍感到疑虑。
信任 ·U盾交心
为消除陈先生的疑虑,阿渡声称某市某酒店大楼系自己的物业,并带陈先生前往实地考察。
阿渡还将自己公司的财务专用U盾交给了陈先生。“我把U盾交给你,你瞧,我的账务都掌握在你手中,你大可放心,不会有啥问题的。”陈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和调查后,对阿渡公司具备合法资质且财力雄厚深信不疑。
为了便于走账,阿渡又与园艺工程项目发包方补签了两份劳务分包合同。随后,园艺工程项目发包方将50万元工程劳务费转至阿渡的公司账户上。
缘灭 ·信崩人遁
陈先生原以为事情至此便能顺利解决,然而,当约定的劳务费发放日到来时,阿渡却未按期将款项分给工人们。工人们焦急等待了半个月,却仍未有银行卡到账通知。而面对陈先生的不断催问,阿渡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
直至某日,阿渡彻底失联。陈先生急忙赶往某酒店大楼,想要找阿渡当面质问,却意外得知该大楼原来并非阿渡所有。陈先生这时才意识到自己陷入了骗局,于是立刻报警。
终章 · 法网难逃
阿渡被捕后拒不认罪,辩称有合同为证,自己与项目发包方真实存在劳务分包关系,项目发包方是向其支付员工款,自己也将款项支付给自己的员工了。
但检察官审查案卷后发现,项目发包方提供的证言、项目承建合同等已能轻易击破阿渡的谎言,足以证实阿渡与项目发包方之间,只是为了方便陈先生代发工资,才补签了两份虚假的劳务分包合同,便于双方“公对公”走账。
且根据银行记录显示,阿渡当时实际申请补办了两个U盾,他将其中一个交给陈先生作为“保证”,另一个自用。待劳务费到账后,他迅速用自用的U盾将款项转至自己控制的另一家公司账户里,用于偿还之前欠下的债务。
然而,陈先生事前未能对阿渡手中的U盾数量进行仔细核实,误以为只要掌握了该公司的U盾就能控制资金的流动,从而不慎陷入了骗局之中。
经审查后,检察官认定阿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财产状况,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涉嫌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最终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普法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