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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犬,他竟然也偷来吃...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5-01-08

因贪口腹之欲,他竟然动起了歪脑筋——偷狗吃。

2024年7月31日,经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汤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黄女士经营着一家民宿,有只宠物犬已陪伴她度过了两个春秋。2024年1月15日的清晨,黄女士发现自家宠物犬不见了踪影,搜寻无果后查看民宿周围监控,发现自家宠物犬被人下药偷走了。黄女士立即报警。

原来,事发前一天,汤某突然萌生了顺手“牵”狗的念头。他买了几块鸭脖,自己制作了“毒鸭脖”,用来下药偷狗。2024年1月15日凌晨5时许,汤某带上自制的“毒鸭脖”和用来装狗的袋子,骑上摩托车从住处出发,随后瞄准了黄女士的民宿门口拴着的宠物犬。

吃了“毒鸭脖”的宠物犬很快就倒地不起,汤某随后将宠物犬装进袋子里逃之夭夭。

被抓获归案的汤某对自己盗窃他人犬只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其家属也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然而,汤某有犯罪前科,两年前曾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

检察官经审查认定,汤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汤某在此前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2024年4月18日,深汕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汤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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