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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扮“高富帅”盗窃女性!严惩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5-06-10

“跟哥处对象,包包任意挑,每月还有两万块随便花。”刘某在网络中将自己塑造成“高富帅”,引诱被害女性与之交往,并趁被害女性不备,获取资金账户密码,盗取钱款十几万元。2025年2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2024年9月,刘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多条视频,将自己包装成“帅气多金”的成功男性。丽女士(化名)与其相识后,刘某通过各种话术,逐渐取得丽女士信任,很快双方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交往过程中,刘某时常带丽女士出入餐厅和酒吧等场所消费,彰显自身实力。

一开始,丽女士真的以为遇到了“真命天子”,却不知刘某早已盯上她的钱包。同年10月,刘某多次趁丽女士处于醉酒状态,诱导丽女士告知其手机密码,用刷脸验证方式,以丽女士名义向某网贷平台合计借款9.8万元,并将资金转入自己银行卡中,作案后立即删除相关痕迹。

不久,丽女士发现自己手机出现了某网贷平台APP的短信,且手机内有下载过该APP的记录。通过清查手机内的应用,丽女士怀疑刘某故意灌醉她再作案,遂报警。

在案件侦查阶段,警方发现刘某在同一时段,还使用相同方法盗取了另一名女性被害人4.7万元。

经审查,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2025年1月,龙华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刘某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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