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某得知网上结识的“干姐姐”想考驾驶证,对她谎称交钱就能拿证,还骗她一起“投资”开驾校,以此骗取钱财,最终锒铛入狱。近期,经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2023年2月,我们通过同乡群认识,后来聊得投缘,他就在网上认我当‘干姐姐’。”
陈女士聊到想考驾驶证,“干弟弟”黄某某却称不用考试,只要交钱就能拿证。她信以为真,向其转账一万余元。
在等待驾照的日子里,黄某某又找陈女士商量“投资”开驾校,以门店租赁费、考场场地费、车辆购买费、教练聘用费等名义,向陈女士索要钱款,并告知驾校已成功开办。
基于同乡信任,陈女士一直未曾与黄某某见面,双方仅保持网络沟通。直至2023年11月,陈女士迟迟没有收到驾驶证,且未查询到任何驾驶证报考记录及名下经营的驾校信息,在地图软件上也搜索不到驾校名称和地址。
陈女士反复询问,黄某某却以亲戚负责打理为由进行搪塞。陈女士感觉到可能上当受骗了,于是报警。
经审查,黄某某共骗取陈女士14万余元,诈骗赃款已全被用于赌博及日常开销。
2024年12月24日,龙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黄某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