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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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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眼里,同学的钱最好“借”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5-07-15

同窗之谊,本是人生旅途中的珍贵情感。不料,当贪欲蒙蔽了良知,这份情谊竟成了TA行骗的掩护……


‌哭诉求助

2019年10月某天,贺某声泪俱下地致电同窗好友叶某:做生意惨遭骗局,损失34万元,进货款系借贷,还款日近在眼前,绝望至极,并提及担心患心脏病的父亲承受不住打击。叶某夫妇闻之心酸,出于对老同学处境的深切同情,借给贺某18万元。


“变故”连连

然而,这笔借款却仿佛开启了潘多拉魔盒,贺某的“困境”接踵而至:父母双双手术、母亲不幸去世、父亲重病入院、父亲再度住院、父亲术后器官排斥去世……以此为由,他向叶某等多名同学“求助”,借款理由五花八门,众同学也纷纷援手相助。


“卖房”还债

面对巨大的借款数额和还款压力,2021年1月,贺某表示,将“抵押房产”还债。但当叶某等同学询问具体情况时,他又称这笔钱被临时借给“需要做手术的婶婶”了。眼看即将出现信任危机,贺某赶紧表态,准备“卖房”还债。可他又“顺理成章”地以需要支付卖房税费、手续费等借口,继续向叶某借钱。然而,房子始终“未能卖成”,还款依旧遥遥无期。


‌骗局揭穿

2022年10月,眼看到了约定的最终还款日,叶某夫妇却发现,怎么也联系不上贺某了!苦等几天无果,他们愤而报案。经查,真相浮出水面:贺某名下并无房产,其父母也健在。更令人心寒的是,贺某以“偿还同学借款”为由,欺骗年迈的父亲向其转账30余万元,掏空了父母毕生积蓄。


‌罪责难逃

2023年10月底,贺某归案。经查,自2019年起,贺某因网络赌博输光积蓄,为填补窟窿及满足个人挥霍,开始向同学虚构家人重病、生意周转、买房卖房等急需用钱的事实,辅以伪造的证明文件,获取信任后大肆骗取被害人叶某60余万元、韦某20余万元、梁某10万余元、刘某3余万元。

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另外还实施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根据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贺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

“借”字当头,审慎为先。无论双方关系如何亲近,对方借钱的理由如何紧急,都应尽可能核实关键信息,避免因碍于“情面”而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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