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小非(化名)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法院的诉讼通知,点开后发现传票、起诉状、欠条证据等资料应有尽有。确认不是诈骗信息后,他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怎么成被告了?
几年前,刚来深圳不久的小非,就被舅舅老刘以购房受限为由,借用其名义购置了一套房产。
几年后,老刘因生意亏损,需要小非配合用这套房产在银行做经营贷,后因办理贷款手续,小非认识了贷款中介公司业务员张某。
由于当时小非经常出差,为了少来回跑动,在张某的游说下,涉世不深的小非留下了一些已签字和按手印的“空白纸”......
谁知,老刘的生意依旧没有起色,导致巨额债务难以偿还。眼看追讨无果,张某便把主意打在了小非身上。
凭着当初那些“空白纸”,张某伪造了一份小非作为贷款担保人的“欠条”,并以此为据,请求法院判决小非承担该笔借款的连带担保责任和欠款偿还责任。
由于张某提起的民事诉讼,导致小非自己名下房产因长时间查封未解除,续贷申请未能通过。在多次交涉无果后,小非选择报警。
经查,张某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经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张某因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