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这座快节奏的城市里,租房是许多打拼者的“刚需”。然而,活跃的租房市场也让某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宗租房诈骗案,2022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麦某通过伪造合同、虚构身份等方式向租客实施诈骗,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2024年7月,黎先生在租房途中遇到自称“合法中介”的麦某。在麦某的带领下,黎先生实地查看了一套房屋,并对房屋条件表示满意。为进一步获取信任,麦某出示了伪造的房产证和租房中介委托书。黎先生随即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了租金、押金、中介费共2.5万余元。
然而,到了约定的交房时间,麦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迟迟未能交付房屋。在多次协商退赔无果后,黎先生选择报警。
经查,黎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麦某既未取得房屋转租权,也没有获得房东授权,却长期以“合法中介”身份自居,通过伪造租赁合同、冒充房东微信等方式骗取租客钱财,并以相同手法先后骗取5名被害人租金、押金等合计9万余元,所得款项被其用于个人挥霍。
经南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决被告人麦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广大市民在租房时务必提高警惕,选择正规、信誉良好的中介机构或租赁平台。签约前,主动要求并仔细核验权属证明原件,必要时可通过物业、邻里等多方核实出租人身份及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