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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里的演唱会购票骗局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5-11-12

微信朋友圈,是建立在朋友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用来分享近况、联络感情的社交平台。然而,却有不法分子将这份信任作为实施犯罪的工具。2025年5月21日,沈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千元。

2024年7月,陈先生在刷朋友圈时,发现之前添加的瓷砖销售员沈某发布了一条信息,称自己可以帮忙原价购买某场热门演唱会的门票。

双方之前因装修有过业务往来,并且线下见过面,陈先生对于沈某有着一定的信任基础。

在简短的沟通后,陈先生决定让沈某帮忙购买7张演唱会门票,并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对方转账共计2万余元。

沈某承诺,将在演唱会开始前一周出票,让陈先生耐心等待。

随着演唱会开演的日期越来越近,陈先生几次在微信上询问沈某出票事宜,沈某却甚少回复。

直至2024年9月9日,沈某称五天内将为陈先生处理票款相关事宜,随后便人间蒸发,不再回复陈先生微信。

陈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报警。2024年10月27日,沈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陈先生的经历并非个案。2024年7月至9月期间,沈某用相同的手法骗取陈先生等5人共计3万余元。其中两名被害人为沈某在进行瓷砖销售工作时直接添加的客户,另三名被害人是经朋友看到沈某朋友圈的虚假代购信息后推荐添加了其微信。

经沈某供述,他曾在别人朋友圈里看到可以帮忙代买门票的信息,认为有利可图,便复制到自己的朋友圈进行发布,所得票款全部被其用于赌博和偿还个人债务。

2025年2月13日,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沈某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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