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傍晚,来深务工的甄梅友(化名)在某立交桥附近散步,迎面走来刚认识不久的朋友常有理(化名)和吴胆(化名)。
常有理神秘兮兮地拉着甄梅友表示有要事商量,邀请他一同晚餐,盛情难却的老甄欣然前往。
不知不觉几瓶散白见底,看吃喝到位,常有理便拉着甄梅友开始大谈自己的发财大计。一阵铺垫过后,就提出向甄梅友借点“启动资金”。
甄梅友恍然大悟,原来是盯上自己的钱了。听着常有理不靠谱的发财计划,甄梅友反复掂量后,委婉且坚定地拒绝了。
话音刚落,酒劲上头的常有理依然不肯罢休,厚着脸皮要求甄梅友把新买的电动车变卖了,先凑钱给他应急。
听闻此言,甄梅友酒醒了一大半,起身便要离开。眼看借钱计划落空,常有理顿时怒火中烧,对着甄梅友的脸来了一记响亮的巴掌。
“我再问你一次,车你卖还是不卖?钱你借还是不借?”
见甄梅友沉默不语,越发激动的常有理便拽着他的衣领挥起一拳,又一拳。一顿发泄过后,三人不欢而散。
次日清晨,甄梅友发现左眼异常肿痛,且无法睁开,马上到医院检查,并报警处理。
经司法鉴定,其左眼球被击打破裂,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案件移送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发现常有理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犯故意伤害罪,已构成累犯。
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常有理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