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年-月-日 星期-

以案释法
首页 > 阳光检务 > 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

大牌U盘低价热销?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6-07-16

先低价购入劣质假冒U盘,然后冒充大牌“正品”在网购平台进行线上销售,就能获得不菲利润——郑某发现这条“暴利链条”后,迅速做起了这门“生意”。经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6年5月,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假U盘·真牟利

销售假货的“暴利密码”


2025年5月,郑某发现某知名品牌U盘在网络上热销,于是利用消费者追求性价比的心理,通过“低成本、高走量”的售假模式,低价批量采购无正规授权、劣质仿制的假冒U盘,再通过线上渠道售卖牟利。

郑某采购的这类假U盘外观、logo、包装与正品高度相似,消费者仅凭肉眼难以分辨,但内部芯片、存储模块均为劣质假冒配件,存在扩容虚标、数据丢失、读写卡顿、设备发烫等诸多质量问题。



假广告·真陷阱

线上店铺的“正品伪装”


货源到手后,郑某开始在其自营的网购平台店铺进行假冒U盘售卖,打上全新未拆封、正品保障、低价优惠等广告标签,刻意将假货伪装成正品。

依托电商平台流量优势,他以低价走量的方式全网销售,将假冒U盘销往全国各地。

不少消费者被低价吸引下单,使用后发现存在外包装无正品二维码、读取速度慢、容量不符合实际等情况。

面对消费者的投诉,郑某自认为“只是倒卖小商品,又不是自己生产假货,不算啥大问题”。



假聪明·真教训

侥幸售假终落法网


法律认知偏差最终让郑某自食其果。接消费者报案,2025年11月,郑某被警方抓获归案。郑某采购货源的制假方另案处理。

经查,郑某售假涉案金额累计42万余元。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26年5月,法院依法对郑某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对外销售,无论是自产还是转手分销,达到一定涉案金额即触犯刑法。经营者应摒弃侥幸心理,依法经营。

数码配件售假隐蔽性强,消费者选购品牌数码产品需认准正规授权渠道,切勿贪图低价,避免造成财产损失与数据受损。


© 2026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备案号:粤ICP备06003047号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76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