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融入检察办案、基层治理和群众日常生活,不断丰富普法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普法形式,努力为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履职做法及成效
(一)增强主责意识,压实普法工作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党组对普法工作的领导。院党组切实扛起全市检察机关普法工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八五”普法规划,明确分管院领导牵头负责,配齐普法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压紧压实各相关部门普法主体责任,确保“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是守好普法宣传主阵地。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坚持在普法中宣传、在宣传中普法,守牢普法宣传主阵地。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宣传舆论正确导向,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讲好深圳检察履职故事,发布普法宣传内容300余条。
三是统筹规划和有序推动普法工作。院“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结合检察业务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目标任务。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常态化收集社会各界普法需求,线上线下同步做好普法服务,推动普法工作规范有序落地。
(二)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加强自身学法普法工作
一是坚持学法制度化。完善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2025年以来开展集中学法15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在检察履职中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新任、晋级检察官宪法宣誓制度,彰显宪法权威,引导检察官忠于宪法、弘扬法治、维护法律。
二是坚持强化法律教育培训。定期举办“深检讲学堂”“深检双月谈”专题讲座。依托“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深i学”等平台开展法治教育线上培训,2025年以来共组织相关培训70余期。将法治教育课程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公务员政治轮训、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入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三是坚持强化管理考评。坚持“打铁还须自身硬”,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把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考察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参考,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三)拓宽普法宣传途径,提升普法服务实效
一是夯实新媒体普法阵地。依托新媒体平台,运用海报、漫画、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多种载体,把法律专业知识转化为公众容易理解的内容,实现线上“屏对屏”传播、线下“面对面”宣讲双向延伸。全市55个检察新媒体矩阵累计发布普法信息1.5万余条,其中16件普法作品的单个浏览量突破10万+。
二是提升普法作品影响力。建成并启用“深检融媒体中心”,实现市、区两级检察院普法宣传工作“一体化”。依托该中心自主创作“三微”普法宣传作品80余个,单条作品最高浏览量达30万人次;多部普法作品获全国、全省检察新媒体作品创意奖,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三是深化主流媒体合作。通过主流媒体“法治专版”“专题报道”等栏目,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化解基层矛盾、守护生态公益、保护未成年人等检察重点工作进行普法宣传,社会反响良好。在央视网、《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开展检察普法宣传报道达千余篇次。
(四)深化以案释法,用“身边事”普及“身边法”
一是积极普法助力法治建设大局。充分发挥“深检法治宣讲团”作用,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活动,累计开展普法“五进”活动600余场。如前海检察院结合“海岛巡回检察”积极宣传和普及海洋检察保护工作及相关法律知识,助力营造共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良好氛围;南山区检察院围绕海外合法权益保护、出海法律实务等为中外企业提供涉外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
二是结合检察办案履职开展以案释法。围绕法治营商环境、公益诉讼、禁毒、邻里纠纷等经济民生热点,利用日常生活中的案例,把抽象法律条文转化为生活化普法场景。如罗湖区检察院针对婚姻家庭、物业纠纷等生活常见问题,结合邻里间的真实案例开展社区普法;盐田区检察院依托全国十佳检察文化品牌“蓝色驿站”扎根社区开展犯罪治理、司法救助普法宣传;光明区检察院为辖区中小学生提供沉浸式法治教育,该院2项未成人保护检察普法宣传案例入选全省“粤芽湾”未检品牌普法宣传案例。
三是持续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李小东检察长带头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到深圳中学讲授法治课,深受师生好评。全市149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进学校开展普法宣讲近300场。福田区检察院致力于打造“法立方123”法治教育品牌,聚集多方普法合力,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法治观念;龙岗区检察院持续打造“青·橙普法计划”,与多所学校建立长期法治教育合作,获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肯定。
二、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情况
(一)动态调整更新任务清单。在宪法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日常普法内容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其它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及时增补对应普法事项。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节点,以及各类专项普法任务,及时充实清单内容,优化阶段性任务,保证任务清单贴合检察业务实际、紧跟普法工作需求。
(二)细化分解普法责任。科学有序统筹开展全市检察普法工作,结合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计划安排,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深检法治宣讲团”“法治副校长”“深检新媒体火花社”,同时依托“一网两微多端”平台,结合热点、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并筹划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新闻发布会等活动,线上、线下普法同步推进。
(三)加强普法任务督促落实。常态化收集、统计、梳理各基层检察院、市院各部门开展普法活动情况,汇总形成全市检察系统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台账,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和提醒,督促完善优化普法工作措施,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全市检察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为此,我院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普法工作正确方向。在“讲政治”“守阵地”上见真章,坚持党对检察普法宣传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普法宣传工作正确方向。进一步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完善市、区两级检察院一体化普法宣传机制,加强工作统筹联动和普法责任清单落实。
二是积极打造特色普法作品。在“强本领”上下功夫,注重对检察官释法说理、普法宣讲能力的培养提升。加大“三微”普法作品创作力度,认真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圳检察实践故事。丰富线下普法活动形式,通过普法更好展示检察为民工作成效。
三是不断提升普法精准实效性。在“接地气”上做文章,完善各界普法服务需求征集渠道,组织检察官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工地开展“菜单式”普法活动,助力培育公众法治信仰、普及法律知识、传递司法温度,不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