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1日在深圳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雁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和旁听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坚持促进特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全市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情况
(一)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积极参与平安深圳建设
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1765人,受理审查起诉34761人。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27358人,提起公诉28872人,同比分别上升16.1%和8.4%。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积极回应人大代表的关切,突出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的严重犯罪,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2942人,起诉4565人;突出打击涉毒品、盗窃等高发性犯罪,批捕12085 人,起诉 11807人;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捕772人,起诉 761人。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刑事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工作办法》,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的办理,引导侦查,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增强打击效果。如办理了钟某等13人涉嫌危险驾驶的“沿江高速飙车案”,犹某等7人涉嫌绑架、抢劫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增进社会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捕105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诉1085人。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司法保护,组建专门办案组,设立亲情会见室,落实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福田区检察院创设的“大爱福田”帮教工程被命名为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被评为深圳市“十大法治事件”。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公共安全水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5+3”整治活动、反信息诈骗犯罪、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推动社会治安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坚持检察长接访,开通视频接访系统,全年共接受群众信访2153件次,办理涉检信访461件。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1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
(二)依法履行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责,积极参与廉洁城市建设
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252人,同比下降17.9%。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200人,渎职侵权犯罪52人。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积极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36人,同比上升5.9%;其中,查办厅局级12人,同比上升140%。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 在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征地拆迁、车辆管理、教育等领域立案侦查37人,依法查办了市水务局原局长张绮文涉嫌受贿案。坚决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立案侦查行政执法、司法人员44人。认真查办上级指定管辖的专案,市检察院加强统筹指挥,查办了南航、省水利厅等一批大要案,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深入开展追逃追赃、打击行贿等专项工作,震慑犯罪。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将18名潜逃的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涉案金额5527万元,其中境外追逃8人。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110人,同比上升18.2%;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通互联网查询平台,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10.1万次,有8家单位因有行贿污点被有关单位禁止市场准入。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努力从源头上遏制犯罪。加强预防宣讲,大力弘扬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举办专题讲座235场次,受教育人员达3.7万人。加强重点领域的预防,结合办案剖析原因,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20件,督促其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加强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精心编制宣传图片和手册,深入全市各街道、社区开展巡展教育,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南山区检察院拍摄的微电影《毒针》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比赛特等奖。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决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坚决排除非法证据,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8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5件次;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3385人、不诉756人。
认真纠正执法不严的问题。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61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加逮捕28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起诉119人;对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不当的,提出“不同意”监督意见94件;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提出纠正意见18件。市检察院在审查保外就医案件时发现,罪犯王某涉嫌找人冒名顶替自己体检,经查证属实后督促有关部门将其收监执行。加强对特赦工作的法律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监督意见9件。
认真纠正司法不公的问题。坚持敢抗、抗准,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或提请抗诉3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再审改变率76.9%,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市检察院对全国最大“老鼠仓”犯罪马乐案的抗诉意见,获得最高检的支持,最高法再审后作出改判。该案的成功抗诉,对于统一法律适用,震慑利用未公开信息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犯罪,净化金融市场环境,保护股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意义。
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市检察院制定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方案,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居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公益诉讼立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机制。积极介入深圳湾水污染、沙井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等事件的调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前置程序2件,督促、支持有关单位和个人提起民事诉讼3件。南山区检察院针对某木业公司污染环境的问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获得南山区法院支持,该公司被判令排除妨害、停止侵害。
二、推进全市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理念引领,树立正确的司法观
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的理念。在办案中,审慎对待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法律没有规定的,不作犯罪处理;对法律规定不明的,不轻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把工作失误、一般违法违纪视同为犯罪,旗帜鲜明地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努力做到“清而不刻、严而不残、宽而不弛、和而不荡”。针对上级督办的资福药业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我们坚持罪刑法定,依法认定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维护了高新企业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二)坚持服务大局,积极保障特区改革发展
坚持把全市检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围绕“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发展战略,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23条意见,积极参与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推进前海检察院筹建工作,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18人,起诉1029人。围绕特区经济健康发展,着重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994人,起诉3988人,依法办理了一批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新型案件。围绕特区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加强环境资源保护,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3人,起诉73人,立案侦查该领域职务犯罪13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嫌疑人9人。
(三)坚持检察改革,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积极推进检察体制改革。根据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扎实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责任制、职业保障、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试点工作,努力让人民对司法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改革后,在批捕、起诉等办案数量持续上升的情况下,全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案件办理时间同比缩短7%,涉检信访总量同比下降了35%。从近一年的实践来看,深圳检察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发挥了先行先试的作用,特别是率先建立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单独薪酬体系,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和广大检察人员的拥护。同时,我们密切关注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总结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深化改革奠定工作基础。
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远程视频提审庭审,提高办案效率,全年共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办理案件1712件,开展视频提审庭审6818件。继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利用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共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17份,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省推广该创新机制。
(四)坚持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公信力
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查摆、整改司法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在司法作风、执行办案纪律、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8个方面,共查摆出31项具体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逐一进行整改。市检察院重点组织评查了近两年办理的247件职务犯罪案件,将查摆出的不规范问题汇编成册,印发全市检察机关,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整改,要求其他部门和人员引以为戒。探索建立防范司法不规范问题的长效机制,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定了41项制度。如市检察院创建了纪检监察监督平台,依托信息技术,对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区实行全程同步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制定了在司法办案活动中防止说情干扰的实施办法,保障检察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五)坚持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法治权威
律师是维护司法公正,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市检察院制定《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办法》,新建律师接待室,扩建律师阅卷室,上线运行电子卷宗系统,将律师的知情、会见、阅卷等权利落到实处。全年共接待律师查询案件3.7万余件、阅卷9742人次。市检察院召开两场律师座谈会,检察长主动走访市律师协会,坦诚互动,增加共识,促进互信,共建良性检律关系。对律师反映的6个案件,市检察院组织专人逐一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
(六)坚持加强自身建设,打牢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
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认真组织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队伍能力,有1882人次参训,61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4人被评为全省“十佳公诉人”和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一等奖。坚持从严治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查办职务犯罪“八条禁令”,创立“一日一贴示”“一月一主题”廉政教育载体,不定期开展检务督察,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3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电子检务工程,牵头推进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建设,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坚持市检察院领导挂点基层制度,加强业务对口指导,开展对基层检察院的巡察,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协调健康发展。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福田、盐田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加强司法协助、协查和对外交流。协助内地检察机关查办案件297件、办理境外调查案件9件,协助境外司法机构调查案件35件,接待境外来访代表团3批次,促进了工作交流,展示了深圳形象。
(七)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认真向市人大报告检察工作,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体制改革和司法考核指标清理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协通报工作,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去年市“两会”代表、委员提出的7件建议、提案,我们按照“马上就办”的要求,及时研究并逐一进行办理和答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地将检察工作置于阳光之下。全年共发布案件信息4.1万条、法律文书8291份,发布检察微博、微信2397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0场,累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33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和派驻检察室,实地考察、监督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发布的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微信作品,被评为“全国十佳检察新媒体作品”。
去年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作为特区检察机关,要开创与特区相匹配的工作业绩,发挥与特区相匹配的示范作用,树立与特区相匹配的良好形象,还需要在五个方面下苦功夫:
一要在强化法律监督上“下苦功夫”。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充分,工作中还存在监督不到位的现象;案多人少的问题仍未根本解决,长期高负荷压力下的办案质量隐患依然存在。
二要在服务大局上“下苦功夫”。对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研究还不够深入,有些措施的出台缺乏针对性,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一些检察人员服务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强,仍然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
三要在先行先试上“下苦功夫”。思想解放还不够,为全国检察机关示范的使命意识不强,在全国“叫得响”的业务创新举措还不多,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四要在检察文化建设上“下苦功夫”。少数检察人员缺乏对法治精神的孜孜追求,仅仅满足于完成办案、完成工作,职业尊荣感和归属感不强。
五要在队伍建设上“下苦功夫”。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有的检察人员进取心不足,作风不过硬,司法不规范,个别甚至违法违纪。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三、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打算
2016年是“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绘制了“十三五”时期深圳发展的宏伟蓝图,并将2016年确定为“城市管理治理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快建设“实干型、创新型、示范型”的特区检察机关,努力为深圳“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着力服务保障深圳“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制定服务深圳“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工作意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我市“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治理年”活动,促进提升城市管理治理科学化水平。积极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肃查办食品药品领域失职渎职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第二、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坚决惩治暴恐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依法打击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坚决惩治破坏金融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出查办查违、治水、交通、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重视剖析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促进预防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深化“两法衔接”工作,依法纠正有案不移、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加强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公益的司法保护;强化刑事执行检察,认真做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三、着力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坚持查办案件与规范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与保障合法权益、惩治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在司法理念、办案时机、工作方法、政策解读、法律适用等方面主动适应新形势,越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越要防止办案对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对法定代表人涉嫌违法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依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空间。严格规范自身司法行为,以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促进发展环境的优化。
第四、着力深化检察改革创新。进一步坚定信念,大胆实践,探索出一套独具深圳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新模式。探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加快推进前海检察院建设,更好地服务保障前海自贸区和合作区建设。积极做好互联网+检察工作,推动互联网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检察效能和办案质量。组织开展“检察管理提升年”活动,创新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改革后的管理工作。
第五、着力加强检察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善创业的过硬领导班子,确保特区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配合做好基层院检察长换届工作。制定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强化教育、培训、管理,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培养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专家型检察官。将检察文化建设摆到战略位置上来抓,建立检察长训勉制度和检察人员入职宣誓制度,铸造检察人员共同的精神家园。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坚持不懈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各位人大代表,各位政协委员,以不同形式,对全市检察工作和我本人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宝贵的支持,有力推动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衷心感谢大家的理解、信任和监督!
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注重吸收列席、旁听人员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我们一定牢记重托、真抓实干,努力开创特区检察事业新局面,努力服务保障深圳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以实际行动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