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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选聘知识产权专家辅助人的公告》,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进行资格审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现对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专家辅助人初步人选(第一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8日至4月16日。
联系电话:0755-25868207,电子邮箱:21301909@qq.com。
附件: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专家辅助人初步人选(第一批).xlsx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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