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关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本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公布如下: 一、整治内容 1.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整治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3.整治检察人员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4.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 5.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6.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7.整治审前羁押率过高的问题。 二、整治目标 长期影响制约公正执法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得到基本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提高群众满意度,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完成期限 2021年6月15日前。 四、监督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教育整顿工作意见建议、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我们将诚恳接受人民群众关注和监督。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函来电等方式反馈: 电话:检察服务中心12309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1008号,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1802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