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市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三个规定”各项工作指示精神,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把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严实标准,创新载体抓手,努力抓好“三个规定”落实;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宣讲活动,广泛凝聚共识,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将深圳市检察机关2021年下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1年7月至12月,深圳市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2件,同比增长16.5%。其中市检察院记录报告54件,11个基层检察院记录报告108件;从过问、干预的来源看,来自检察系统的17件,占10.5%,来自检察系统以外的145件,占89.5%。
下一步,深圳市检察机关将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不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坚决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围绕高检院“质量建设年”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始终坚持“逢问必录”原则,努力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