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办法(试行)》,现对深圳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第一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8月5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1008号,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邮编:518023,受理电话:0755-25868552,传真:0755-2586804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通过公示的人员原则上须于2022年8月6日至2022年9月5日报到入职。
附件
深圳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录劳动
合同制书记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一)
一、前海检察院(1人)
陈琪
二、福田区检察院(10人)
张原、钟燕丽、林雯淇、李林浠、王澍、徐育全、辜莹琪、胡传梅、赵晴、苏安瑜
三、罗湖区检察院(8人)
胡琳、潘少华、钟盈盈、王伟鹏、刘泽锐、王泽婷、赖丽娟、张桐铭
四、南山区检察院(6人)
程颖、黄鑫、张斯琪、吕靖、夏丽婷、曾志城
五、宝安区检察院(24人)
庄远乐、戴思婷、朱锦霞、刘格菲、郭甲一、胡嘉慧、罗剑萍、罗杰、苏朝泽、陈倩、吴旭东、王子墨、方灏、叶佳敏、周慧娟、王珅、徐丽如、费军旅、郭钧滢、陈建艺、吴浏怡、谢耀东、曾海铜、钟琳珺
六、龙华区检察院(21人)
廖熠星、林桂英、刘松林、潘华莉、付彬、陈樱子、陈思婷、卞淇、李彭诗倩、陈天芳、王若林、张琳、黄隽、冯小斐、陈美、杜晓蔚、詹翠莹、梁芷茵、刘文静、陈嘉丽、陈伊涵
七、坪山区检察院(5人)
韩晓燕、邱宝仪、周江民、高龙科、骆文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