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办法(试行)》,现对深圳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第二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9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1008号,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邮编:518023,受理电话:0755-25868552,传真:0755-2586804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通过公示的人员原则上须于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9月19日报到入职。
报到时请按规定出示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
深圳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一、市检察院(31人)
米德、赖述星、杨智婷、欧坤升、田国君、欧阳静、李玲、张丽嘉、何月影、陈晓龙、胡桂英、徐文晓、钟海伦、张少林、张文轩、施倍仪、林萍、张春萌、李姝瑶、张怡、陈家怡、陈芷晴、李永佳、张新沅、刘喜锋、杨文、刘越、张溪珍、张高毓、杨茹涵、陈笑竹
二、盐田区检察院(5人)
李志刚、陈逸思、林学海、刘溪、吴家燕
三、龙岗区检察院(23人)
陈浩驹、何贤惠、刘铮、符欣、洪纯、吴燕佳、吴偲跃、梁瑜娱、杨卓键、王俪桦、蔡昀沄、尹思惠、王映雪、简佳钠、严锡兰、蒋明璋、吴疆、叶舒、吴俊卿、陈丹漫、林彩玲、相锡茂、曾佳琪
四、光明区检察院(8人)
常展、苟丁、闻明、黄轩、何伟烨、谢丹清、曾慧琳、方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