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办法(试行)》,现对深圳市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第二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1008号,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邮编:518023,受理电话:0755-25868552,传真:0755-2586804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通过公示的人员原则上须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7月5日报到入职(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晚须于取得毕业证书次月报到入职)。
附件
深圳市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一、福田区检察院(3人)
赖晓玲、李海莹、袁明园
二、南山区检察院(8人)
程雨、林楠、麦俊贤、叶舒琪、许萱、梁子晴、黄华泰、陈苏婉
三、宝安区检察院(20人)
李文静、罗洁霞、罗草源、叶婉冰、陈瑞容、古雨雯、杨悦、刘晓吟、许欣儿、徐颖、
付毅纯、孙兰珠、林晓琪、丁梓涵、尹晓东、曾宇莎、王涛、鞠偲睿、唐陆平、陈子濠
四、龙华区检察院(18人)
苏婉佳、何家惠、余银娜、陈佳琳、林坤阳、余雪丽、曾婕、傅尧、刘嘉锐、
叶伟青、张钦煜、胡慧、李昕、钟思敏、吴少潼、陈超仪、孙玉涵、李莎
五、光明区检察院(11人)
唐佳诗、彭毅恒、马文斌、李晓莹、杨文、韩娟、梅思衡、黄文诚、周佳宇、张文强、黄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