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办法(试行)》,现对深圳市检察机关2025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第一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1008号,受理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邮编:518023,受理电话:0755-25868273,传真:0755-2586804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通过公示的人员原则上须于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报到入职。
附件:
深圳市检察机关2025年公开招录劳动
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一)
一、前海检察院(3人)
钱致滔、蔡嘉琪、刘宇玲
二、盐田区检察院(4人)
陈瑞宇、杜君琛、陈茂民、陈华贵
三、宝安区检察院(20人)
陈泽涛、宋信达、王庆玺、杨创隆、叶宗武、冉悦龙、贺宇、李晓鹏、晏宇、杨徐龙子、郭钰莹、汤灿、汪湘宜、梁柳茹、李雪彤、刘淑俐、苏湘琳、郑孝聪、周贝、张馨文
四、坪山区检察院(6人)
刘文辉、卢志伟、俞兰、王曦、罗富豪、叶颖莉
五、光明区检察院(8人)
温中舜、吴鸿铭、冯晓岩、罗晨、王瑞卿、张潇予、王淑蕾、李清清
六、深汕检察院(2人)
张祐荣、姚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