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办法(试行)》,现对深圳市检察机关2025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第二批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1008号,受理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邮编:518023,受理电话:0755-25868273,传真:0755-2586804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通过公示的人员原则上须于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报到入职。
附件:
深圳市检察机关2025年公开招录劳动
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
一、罗湖区检察院(5人)
佘生瑞、张浩、邹景、高雄、刘蓉
二、南山区检察院(10人)
陈润新、何臻、魏忠斌、刘政凌、梁梓超、黄雅頔、刘雨欣、王雯宜、翟梅娣、赵文慧
三、龙华区检察院(20人)
江师文、罗涛、孔俊康、吴高丰、宋若雨、乔雪峰、夏翠宜、潘婷、林文静、蓝蓥蓥、江珊、郑山岭、程子涵、戚福川、黄秋华、王美贤、王益壮、王英、吴丽婷、钟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