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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6年3月3日)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26-03-03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2月10日在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小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安排和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51627件,35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91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一、维护安全稳定,促推更高水平平安深圳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年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0175人,起诉15275人。

着力维护国家安全。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依法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完善一体化履职机制和备案指导制度,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盐田区检察院办理的某某危害国家安全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强化涉外检察工作,组建涉外检察人才库,成立打击走私战略物资工作专班,依法打击走私稀土、无人机等国家出口管制物资犯罪,起诉48人。其中,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等人走私锑锭系列案,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夯实证据链条,27名被告人均被认定有罪、判处刑罚,以检察履职守好国家安全“南大门”。

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对严重犯罪始终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974人。依法严惩“黄赌毒”“盗抢骗”犯罪,起诉5837人。办理的缅北白家犯罪集团系列案,市检察院和福田区检察院组成专案组,全程引导侦查,提出侦查取证意见500余条,高质效指控证明犯罪,起诉的36人被依法判处死刑至五年有期徒刑不等。“检察机关依法对缅北果敢‘四大家族’犯罪集团提起公诉、依法严惩,协同打击涉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得重大战果”,获评最高检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盗窃、“醉驾”等十类常见多发犯罪治理,全市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人数在2024年同比下降20.5%和12.1%的基础上,2025年又同比分别下降3.8%和10.1%。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超过80%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超过90%,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94%。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建立金融领域执法司法衔接合作机制。开展惩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起诉55人,居全省首位。

着力守护公共安全。开展“检护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出台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协作配合的意见,围绕燃气安全、城中村消防安全、特种作业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全年起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36人,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9件。针对非法零售、运输柴油案件多发态势,推进打击售卖“黑柴油”专项行动,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统一办案标准,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促进标本兼治,推动出台《深圳市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工作指引》,建立全市成品油全链条跨部门联合监管体系。聚焦交通安全强化检察监督,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身患可能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人员的动态监管,注销因病不宜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源头上防范安全风险。

着力促推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来信、来访及网络信访件1.4万余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率均达到100%,市检察院12309电话服务中心事例获评《南方都市报》“民生实事十大金奖”。针对二手车买卖、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行业监管漏洞,结合履职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3件,回复率100%。协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市基层检察院全面入驻区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企业、社区、学校等开展普法活动455场,发布普法宣传信息1.2万余条。


二、积极融入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了解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找准定位、履行职能、推动工作,为特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560人、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533人。依法严惩危害税收征管犯罪,起诉123人,同比上升39.8%,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被最高检、国家税务总局等7部委评为“全国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集体”。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联合市公安局出台涉企刑事案件监督协作工作指引,收集上报违规异地执法司法问题线索33条,监督纠正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资金6586万余元;宝安区检察院承办的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最高检和省、市、区四级检察机关一体联动履职,推动异地行政机关撤销针对涉案企业的不当行政处罚1.08亿元,获评全国检察机关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典型案例。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90人,同比上升15.7%,其中起诉芯片制造、自动驾驶等高科技领域侵犯商业秘密犯罪12人。联合市科创局等10部门出台加强河套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意见,入选全省年度知识产权“十大事件”;深圳知识产权检察改革创新案例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改革实践优秀案例”。做实惠企检察服务,南山区检察院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体验中心;罗湖、龙华区检察院分别联合区企业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建立涉企执法司法监督联动机制;龙岗区检察院深化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建设,分办企业投诉事项62项,帮助16家企业解决违规“查扣冻”等现实难题,获评南方日报社、市工商联“服务企业年度案例”。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服务绿美深圳生态建设,出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聚焦河流和空气污染、林地损毁、外来物种入侵等问题强化监督,起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8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2件。针对西涌国际暗夜社区光污染问题,市检察院和龙岗区检察院一体履职,联合省、市、区29个职能部门和深港两地协会召开现场听证会,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排查整改,助力打造国际知名的暗夜保护示范区。服务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指导前海检察院深化海洋检察探索,与前海管理局共建大湾区首个以红树林为主题的“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牵头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海洋检察协作联席会,办理涉海洋案件78件。深化探索生态损害替代性修复机制,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出台《关于适用认购碳汇履责方式的实施意见》,通过替代性修复督促违法行为人补植树木5700余株、购买碳汇1.5万余吨。深汕检察院联合区河长办出台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十条措施,强化水环境和资源保护。

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63人,起诉143人,同比分别上升14%和40.2%,其中起诉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马学斌等厅局级干部12人。协同推进整治重点领域腐败,起诉医疗、教育、殡葬等领域腐败犯罪24人,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廉洁风险隐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讲等方式,助推完善行业治理。组建全市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推进广东省职务犯罪检察(深圳)研究中心建设,常态化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示范观摩与评议活动,不断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履职能力。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坚决维护外贸和出入境管理秩序,起诉各类走私犯罪693人、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134人。强化与港澳司法交流,大力推进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建设,联合香港律政司举办深港刑事检控研讨交流活动,承办澳门特区检察官国情研修班,大湾区分院揭牌成立入选深圳“十大法治事件”。前海检察院联合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六地检察机关建立自贸涉外跨区域检察服务联盟,盐田区检察院成立中英街检察官工作室。


三、践行司法为民,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加强重点领域民生司法保护。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针对社区团购生鲜食品安全隐患、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执业药师“挂证”、医疗器械不达标等问题强化监督,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29人,公益诉讼立案72件。守护社保基金安全,开展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针对行政机关未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审判机关不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问题,办理案件80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8件;开展医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监督,向侦查机关移送危害医保基金监管秩序犯罪线索42条,推动追赃挽损超过3700余万元。守护国土国财,监督挽回国有财产1.77亿元,督促行政机关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230余亩。市检察院针对东涌水库项目建设15年之久、国有资产长期闲置的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监督,推动东涌水库正式投入使用。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开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治理,搭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准预防“一案双查”平台,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14人,围绕未成年人受侵害高发场景、高发行业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46件。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57人,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85人,开展精准帮教4.3万余人次。持续推动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健全检察履职与专门学校工作衔接机制,27名被送入专门学校的涉罪未成年人无一再犯。联合市关工委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制发督促监护令207份。龙华区检察院联合区关工委在综治中心打造“检小华”家庭教育指导站,构建“问题少年”发现、介入、矫治、跟踪全链条工作机制。光明区检察院获评“全省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加强劳动者和特定群体权益保障。聚焦农民工薪酬权益保障,办理拖欠农民工薪酬支持起诉案件200件,帮助讨回薪酬449万余元,推动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规范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2亿元。宝安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治理欠薪典型案例。聚焦老年人和残疾人权益保障,联合市民政局建立市级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背景调查工作机制,开展就医挂号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制定移动互联网应用无障碍与适老化改造指引,优化预约挂号渠道,获评全国无障碍和适老化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前海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向老年人推销非法投资理财产品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清退或强制更名空壳金融公司600余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聚焦因案致贫当事人权益保障,全年救助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221人。

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检察工作渠道。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全年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565人次,邀请政协委员参与调研、听证等活动203人次,办复代表建议19件、政协提案5件。着力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转化为高质效履职的务实举措,主办的“关于发挥行政检察职能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获评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根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督促整治城市道路照明光溢散污染问题、保护鸟类栖息与迁徙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典型案例。打造“阳光深检”联络品牌,构建“每日动态、每月简报、每季专刊、年度报告”立体化沟通体系,让代表委员及时掌握检察工作动态。做实做细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听证工作,全年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092件次,开展听证867件次。深化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提供律师阅卷服务2247件、电话咨询服务1.1万余件,办理妨碍律师执业案件5件。


四、强化法律监督,助推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做优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基本职能,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5449人、不起诉393人,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23人、追加起诉157人。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会同市公安局制定侦检衔接工作规程,协同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挂案”清理,监督刑事立案、撤案283件,纠正不规范侦查行为1405件,清理“挂案”2039件。强化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9件,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职务犯罪等重点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同步监督机制,提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意见179件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脱管专项监督,制发书面监督意见13份,针对社矫对象利用仿真面具“打卡”等新问题,督促司法行政机关完善监管措施,有效防止脱管。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受理监督案件2377件,同比上升40.7%。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和提请抗诉33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43件。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撤回监督申请119件。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围绕网约车虚增停运损失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6件。深入推进民事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受理执行监督案件740件,同比上升213.6%,对执行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37件。南山区检察院加大对恶意逃废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行为的监督力度,办理的侯某某、邱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两高”评为全国典型案例。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现代化的决定》,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798件。其中,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38件,提请抗诉5件,制发检察建议15件,在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中会同相关部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0件。依法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制发检察建议19件。依法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2152人。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深圳市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工作办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深化检察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6件,其中办理行政公益诉讼390件、民事公益诉讼2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均获法院支持。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制发检察建议107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100%。健全公益诉讼履职机制,在“民生诉求”平台搭建检察公益诉讼线索数据库,与市消费者委员会建立联络机制,推进公益诉讼观察员与“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公益诉讼履职效能。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发布检察公益诉讼白皮书,全面总结深圳检察公益诉讼十年改革探索经验。十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767件,33个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率先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国内首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地方立法,市检察院率先探索依法不经公告直接提起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新型结案方式、诉前替代性修复等机制。深圳的探索,为国家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


五、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特区检察铁军。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举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宣讲会,打造“沿着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深圳的足迹”研学路线,全覆盖开展年度政治轮训,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296件。纵深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印发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的若干措施,实施“一机关一品牌”“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推进打造“检心为公”机关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市检察院1个党支部获评全省“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3个党支部获评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四强”党支部,2个案例分别入选市直机关模范机关创建优秀案例、优秀书记项目。

坚持不懈提升专业能力。一体强化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能、职业道德素养,推进人才强检三年规划高质量收官,出台加强检察官职业伦理建设的17条举措,全市检察机关70人入选省级以上检察人才库,11人获评省级以上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2人获评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优化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机制,强化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深化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做实以高水平管理服务保障高质效办案。坪山区检察院办理的荀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精品案例,出庭支持公诉的朱某某等人聚众斗殴、盗窃案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庭”。承担全国检察机关智能化建设及试点工作任务,研发上线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辅助审查案件8698件,全市检察机关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同比缩短19天,试点成果在全省推广。

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接受市委巡察、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一体推进学查改,持续营造严的氛围、匡正干的作风。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建立党组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政治监督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652件。健全司法责任归属、认定、追究机制,开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市、区两级院领导带头办案6670件,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32人次。

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持续配齐配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推动市、区两级院干部能上能下、“一盘棋”使用。深入推进“家门口、作示范、走前列”基层检察院建设,以改革精神破解基层难题、推动基层发展,坪山区检察院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鼓励和支持基层检察院因地制宜培育特色品牌,福田区检察院“福检‘零’听在线”文化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龙岗区检察院“刑立方”工作品牌入选省检察院“一院一品”典型事例。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稳步向前,所取得的点滴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特区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标党中央对强化检察监督的更高要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全流程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标深圳走在前列、勇当尖兵的使命任务,检察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不足,在全国“叫得响、传得开”的经验探索还不够多;三是对标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殷切期待,高质效办案机制还不够完善,检察队伍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三十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在深圳举行。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具体部署和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工作安排,牢记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新征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使命任务,以走在前、作示范、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力为APEC会议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确保全市“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始终筑牢政治忠诚。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机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针对性,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履职尽责,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部署、市委工作安排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

二是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着眼构建具有深圳特点和深圳优势、具有更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持续强化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着眼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研究和保护,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保护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着眼美丽深圳建设,加强生态检察履职,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活动。着眼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协同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深化犯罪治理工作成效。着眼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用好用足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等平台,进一步密切涉外涉港澳法治交流,促进大湾区规则机制“软联通”。

三是做深做实民生检察工作。巩固深化“检护民生”行动成效,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强化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聚焦食药、社保、交通、消费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强司法保护。持续抓实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检察听证等工作,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全面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衔接联动,依法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

四是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规范化建设,加大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人身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措施的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大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力度,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全程监督,持续深化涉民事终本执行程序监督活动,推动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以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为契机,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持续提升办案精准性、规范性。加强和规范检察侦查。完善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体系。

五是持续推进自身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各方面监督。完善检察人员分层分类培训体系,打造党性过硬、视野开阔、善于创新、真抓实干的检察队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抓实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深化检察机关智能化建设,推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特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征程开新篇,奋进正当时。本次会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审议意见,大力弘扬改革开放精神、特区精神,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奋力谱写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特区检察实践新篇章,为深圳坚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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