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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观】第8期:“区区五万元让老校长晚节不保”

来源:深圳晚报 2013-10-30

区区五万元让老校长晚节不保

老校长栽在小小的防雷工程上,检察官与你分析财权背后人性的贪婪

【案情回顾】

蔡彬华(化名)是龙岗一所中学的校长,在一家电子技术公司做业务员的林杰(化名)三番五次地去找他,希望蔡彬华能把学校的防雷工程(即因防雷需要而涉及到的所有工程)交给他们公司做,并且暗示如果能拿下工程,事成之后将会给蔡彬华好处费。

随后,蔡彬华以校长兼招标小组组长的身份召集开会讨论防雷工程招投标事宜,竞标的公司共有3家。在蔡彬华的提议下,林杰的公司顺利中标。防雷工程完成后,林杰的公司收到了所有工程款,林杰再次来到了蔡彬华的办公室,将一个牛皮纸信封交给了蔡彬华,里面装着的是5万元现金。

一年多后,因为这5万元好处费,这位年近退休、原本德高望重的老校长走进了检察机关,交代了这一切并退回了5万元。最终,蔡彬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检察官手记】

一句话工夫得了五万 一瞬间贪念丢了名节

已是知天命之年的蔡彬华,却因这区区5万元断送了自己的一世清白,确实可惜可叹。将这位受人尊敬的老校长推上犯罪道路的,正是人性里的贪欲。

贪欲作怪断送一世清白

我认为,每个人作为生命个体来说,确实都有渐进层次的生理本能需要。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洛斯的需要层次理论告诉我们,人首先是生理的需要,这是维持人类自身生命的基本需要,如食物、水、衣着、住所和睡眠;其次是安全的需要,这是人类避免危险的需要;三是友爱和归属的需要,当生理和安全需要得到相当的满足,友爱和归属方面的需要便上升到主要地位;然后是尊重的需要,即自尊和别人的尊重;最后则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具体是指一个人从事自己最适宜的工作,发挥最大的潜力,成就自己所希望实现的目标。

那我们来看看蔡彬华校长收取这5万元属于哪一类的需要呢?很明显并不是前三个需要。那是为了得到别人的尊重?我认为不是。蔡彬华做了20年的人民教师,当了13年校长,社会地位相当高,已获得学生、教师和社会相当多的尊重。那是为了自我实现的需要吗?我认为也不是。蔡彬华已从事了自己最适宜的工作,从教师成为了一名校长,并且已经发挥了自己最大的潜力,成就了自己所希望实现的目标。这些需要层次他都已经满足了,为什么还会收取这不该收的钱财呢?这就只能归结于人性中的贪欲在作怪了。

这五万花得一点都不舒坦

蔡彬华作为一校之长,家有住房,出入有车,他的工资收入也肯定能满足他的日常开销。蔡彬华告诉我,收了这5万元后,他并没有用这些钱购置什么特别的东西,只是用于日常花销,所以5万元差不多用了一年时间才花完,可以说,这5万元并没有让他的生活有多大的改变。

也许,3家公司开出的价格相差不太远;也许,3家竞标公司的技术水平也相当;也许,通过民主决策招投标,最后中标的也会是林杰的公司。然而,正因林杰向蔡彬华许诺过好处费,同等条件下只要蔡彬华的一句话,5万元就进了口袋,不费吹灰之力。于是,这一时的贪念让蔡彬华失去了他奋斗了几十年得来的一切。

有这样一则寓言,一只狗从肉铺偷了一块肉,当它走到桥上时,看到水中有一条狗也叼着一块肉。它很想把那块肉据为己有,便张开嘴巴去抢水中那只狗的肉。此时,它嘴里的肉也掉进了水里,终究一无所有。人的本能中欲望太多,往往在对金钱、权力、享受等无止境的追求中迷失。然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说的就是不该拿的钱不拿,不该收的礼不收,不该做的事不做。人必须时时刻刻克制自己的贪念,才能守住底线,保一生平安。

看看这些送钱的业务员,林杰在送钱之前还不忘在公司账上做记录,并且告知了公司领导。可以说,绳套已经下好,就等校长自己伸脖子往里钻。如果蔡彬华能克制住自己的贪念,通过民主决策招投标,事后又坚决拒绝任何公司所送的红包或贿赂,那他又怎会落到晚节不保的悲惨境地呢?

当蔡彬华主动走进检察机关,交代自己受贿的事实时,他终于清醒了,然而,再多的懊悔也无法让时间倒退。因为蔡彬华的自首情节,最终判了二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假若他沉迷其中不知悔改,5万元的受贿金额足以判他五年有期徒刑。

一个小小的防雷工程,区区的5万元,竟让做教师数十年的中学校长趟进了雷区,身败名裂。他用自己血的教训,给后人以深刻的警醒。不贪不占,一生平安。

【检察官简介】

廖芸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长期在基层公诉部门工作,办案无数,但求无愧于心。信奉认真工作,享受生活,工作之余喜欢读书,游走于山水之间,属“伪驴”一名。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坦然面对磨难,常怀感恩之心,笑看人生。


原文链接:

http://wb.sznews.com/html/2013-10/30/content_26671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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