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以结婚为幌子进行诈骗钱财的已婚妇女,近日被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罚金一千。
4月26日,这名已婚妇女杜某在温州至广州的火车上认识了被害人李某,一路上两人相谈甚欢。火车上的邂逅,让李某对杜某产生了爱慕之情,之后屡屡打电话邀杜某来深圳龙岗相聚,并提出回老家结婚的想法。杜某本是有丈夫有小孩的人,看到该男子对自己百般殷勤,就起了利用感情诈骗钱财的贪念。
5月20日中午,杜某假称同意与李某回老家结婚,从李某处骗得现金人民币20000元,后趁其在龙岗区某购物商场服装专卖店试衣服时携款逃跑。7月26日,杜某被抓获归案。
在法庭审理阶段,杜某家属归还了李某军人民币20000元,李某还出具了谅解书,请求对杜某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院根据杜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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