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狂吃回扣 一边内心狂跳
检察官披露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系列案件的“灰幕”
【案情回顾】
售价9万多元的乳腺设备,医院的采购价成了几十万元;每支进价9元的头孢类药品,医院的采购价竟为28元,到了患者手里变成32.2元,进货价与销售价之间翻了3倍多……这些仅是深圳医疗领域下的“灰幕”一角,潜藏在医疗设备、药品采购以及医院管理方面。
“别给我红包,以后小孩每天吃药,用钱的地方多着呢。”王洋(化名)婉言推掉患者家属红包,他是一名著名的小儿心内科主任医师,从事小儿科临床工作25年了,得到过很多患者家属的高度评价:“看病很细心、讲解很耐心、开药很用心”。可惜这样优秀的小儿科医生,因抗拒不了医药公司业务员的红包而落网。
2012年4月以来,深圳市开展“5·14”专案行动,打击医疗卫生领域商业贿赂犯罪。行动共立案31件43人,其中来自13家公立医院的20人,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这些曾获得无数荣誉和奖章,在深圳医疗领域叱咤多年的医学专家,却因商业贿赂“落马”了。
【检察官手记】
我在看守所和检察院办案区的提审室里,接触到曾叱咤医疗领域的8名专家,他们的气质是儒雅的,表情却是自责、无奈的。曾是医院设备科副科长的陈红(化名),在医疗领域奉献了整整30年青春,也多次获得各种荣誉。当供货商送她礼物或礼金时,开始陈红坚决地退还,久而久之也坦然接受了,她归案后醒悟道:“一个人在暗室里干的事情,总有一天要在房顶上叫嚷出去。”
曾经意气风发的方元(化名),曾历任3家区属医院院长,12年中先后收受16人的财物,共计收受贿赂56次,受贿总额高达324.2万元人民币。他利用收取的贿赂款,先后在龙岗区、盐田区购买了多处住房和商铺。因为怕被别人知道自己名下的房产太多,方元还借用亲戚的名义购买、登记上述房产。他的住处存放着大量现金、银行卡、存折,还有比比皆是的高档烟酒。
方元得到了金钱的满足,可换来整日提心吊胆。每次开会,他都会要求下属遵纪守法,不要拿药品商、器械商的回扣,办事不要送礼金,不过他自己都觉得心虚,不知道哪一天就被抓了。落网之后他无奈地感叹:“终日在高墙铁窗下生活,见不到家人。每每想起,让我痛心疾首,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随着案件的深入,我逐渐了解到医疗设备采购环节是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在“5·14”专案中,绝大多数人涉及医疗设备采购环节实施商业贿赂犯罪。因为医疗设备采购环节分散以及采购过程信息不对称,透明度不高,为该领域的商业贿赂犯提供了空间。虽然深圳各医院的医疗设备是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采购,但医疗设备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特点,使得有关技术参数的设置对采购成功至关重要,于是采购单位部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设备的技术参数设置标准上大做文章。曾有一位医院院长收了70万元人民币的贿赂,按照设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参数,设置招标文件中的参数要求,帮助其顺利中标。
医用耗材、药品采购和销售环节产生的高额利润,也促使了相关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铤而走险,行贿医院相关领导或医生。一名落网的医生告诉我,药商们通过行贿获取利益,从医院院长、副院长到普通医生,层层得到好处,形成利益链,药品仅最后一级的代理商利润就超过200%,最终买单的是患者。
翻阅“5·14”专案资料后,我发现涉及受贿犯罪的绝大多数是医院中层以上领导。究其原因是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医院的市场化运营使其成为具有逐利动机的市场主体,从而衍生出提高药价、过度医疗等问题;再加上公立医院的行政化管理体制,医院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当行政化的权力,而医院的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院长掌握了院内人事和医疗资源分配权而不受监督,对医院重大事项包括市场行为有决定权或较强的影响力,为商业贿赂的权力寻租提供空间。
2012年12月26日,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1名医疗专家全部获刑,他们因受贿罪被判处5年至13年不等的刑期。听完宣判结果后,多名被告人当庭痛哭。
【检察官简介】
刘晓娜,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在基层公诉部门工作6年,办案多多,踏实、严谨,多次被盐田区检察院、深圳市检察院表彰为“先进工作者”。2011年获广东省检察系统优秀法律文书一等奖;2013年5月荣立深圳市检察系统个人三等功,她所在的公诉科荣获集体三等功。工作中百分百理性,生活上却是百分百感性;喜欢运动、品尝美食的她,以一颗乐观向上之心,笑看人生。

原文链接:
http://wb.sznews.com/html/2013-12/04/content_27066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