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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债未见债务人 竟持菜刀砍奔驰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14-01-13

  本是追索债务,却因一时冲动,持菜刀砍奔驰,反而背上了故意毁坏财物罪。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邓某宵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邓某宵是鑫某源公司的供货商,该公司欠其货款19960元。2013年9月1日,邓某宵前往坪地街道竹坑社区的鑫某源公司要账,却找不到该公司老板;看到该公司停放着一辆奔驰小轿车,邓某宵以砍伤奔驰车要挟老板之子说出其父下落,见对方不肯说,邓某宵遂持菜刀砍了该车左后轮轮毂及轮胎。经物价部门鉴定,涉案车辆的损失为人民币6900元。

  近日,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邓某宵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由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邓某宵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原文链接:

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4-01/03/content_27426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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