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12·11”重大火灾事故追责工作又有了新进展,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原副主任黄某某等3人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等罪,近日已被市人民检察院宣布逮捕。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昨天发布了这一消息。
市检察院官方微博称,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近日该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对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原副主任黄某某、公明办事处经济科技发展办公室原主任麦某某宣布逮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公明办事处原城管科副科长兼根竹园社区党支部书记麦某某宣布逮捕。
1月23日,市检察院官方微博还透露,光明“12·11”重大火灾事故中,有9名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且已被深圳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2013年12月11日凌晨1点26分发生的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荣健农批市场重大火灾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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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4-01/30/content_276983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