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争抢摊位发生斗殴行为,深圳市罗湖区东门闹市区一小贩连刺数刀致人重伤。近日,该小贩胡某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胡某与被害人朱某辉、朱某源均系在罗湖区东门步行街摆卖的小贩。2013年10月13日凌晨,胡某与朱某辉、朱某源因争抢摊位发生冲突并致斗殴。期间,胡某荣拿出一把折叠刀刺向朱某源面部,朱某源见状随即拿起一旁的椅子进行反抗,胡某挥刀刺伤朱某源的颈部并将其按倒在地后朝其背部再刺一刀。朱某辉见势不妙跑离现场,胡某为泄心头之愤手持尖刀追赶朱某辉,慌乱之中朱某辉不慎跌倒在地,胡某趁机朝其腹部猛刺一刀,朱某辉随即倒卧在血泊中不省人事,胡某随即逃离现场。经鉴定,朱某辉所受损伤属重伤,朱某源受轻伤。
原文链接: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4-02/26/content_53107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