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最高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立足监督职能,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为抓手,多管齐下,加大办案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据了解,南山区的西丽、桃源片区山林多,私宰现象一直比较严重。2013年4月,南山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走访南山区城管局时,获知桃源街道执法队查处了一宗私宰生猪案,此时恰逢“两高”下发《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经过办案人员分析,此类行为按照两高司法解释可以作为犯罪处理。办案人员及时主动联系街道执法队和辖区派出所,督促公安机关立案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犯罪嫌疑人后经批捕、起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平台(简称“两法衔接”平台)是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进行实时动态监督的有效手段。南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将问题想在前面,与区科技局、市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多方沟通,突破技术瓶颈,将街道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动物防疫监督所等危害食品安全执法部门均纳入“两法衔接”平台,实现了各部门执法动态和案件信息的网上录入、网上流转和网上监督。2013年端午节前,两法平台上收到关于某酒店销售含硼砂毒粽子案的行政执法线索,南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督促公安机关深入调查,最终得以立案侦查,警示了全区生产销售粽子的企业,保证了端午节市场的食品安全。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背后,往往隐藏着职务犯罪线索。在南山区检察院院监督指导下,南山区第一宗销售含“瘦肉精”生猪案由区经济促进局动物检验检疫所和南山公安分局南头派出所联合办理,及时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起来,从立案侦查到批捕、起诉等各个环节,均确保达到了证据要求。该案中还发现,犯罪嫌疑人购买了空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察官在审查逮捕该案时敏感地意识到了该案可能牵涉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南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给反渎职侵权部门,此案后经反渎侵权部门向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检察院反渎部门通报,成功立案三件三人。韶关市检察院还以此案为契机,开展农业畜牧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强化政府监管职能,从源头上净化了生猪销售的市场。销售含“瘦肉精”生猪案的两名主犯也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统计,南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逐案摸查了2012年至2013年共388宗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监督了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宗,移送危害食品安全职务犯罪线索1宗,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原文链接:
http://www.legaldaily.com.cn/Procuratorate/content/2014-03/03/content_53268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