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角生恨图报复 引发冲突均受伤
一方被检察院起诉,一方被行政处罚
两名工友因工作问题发生口角,一方怀恨在心,纠集5名男子对工友实施报复。另一方因受欺辱过度激愤,拿起水果刀将对方划成轻伤。近日,被告人蒋某林被龙岗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至龙岗区人民法院,而另一方龙某三等人则被予以行政处罚。
2013年11月7日16时许,李某妹与新来的同事蒋某林在工作的车间因主板零件插放问题发生争吵。李某妹不服,下班后对男友龙某三大倒苦水、夸大其辞,龙某三便与李某妹叫上程某、任某敬等人,前往工厂找蒋某林实施报复。在被龙某三等人拳脚相加地殴打后,蒋某林过度激愤,拿起车间楼梯口桌上的水果刀将任某敬、程某划伤。经鉴定,任某敬的损伤程度为轻伤,蒋某林、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检察官提示,在工作中与同事持不同意见是很正常的事,但若因此发生争吵、甚至为泄愤而不择手段则万万不可取。本案中,蒋某林、任某敬等人都正值人生的美好年华,却纷纷留下了身体和心灵上的两重创伤。李某妹若能化干戈为玉帛,宽容地退避三舍,便不会导致这场悲剧的发生。蒋某林在受到欺辱后若能冷静对待,运用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利,也不会获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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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tqb.sznews.com/html/2014-03/05/content_27958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