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年-月-日 星期-

媒体报道
首页 > 阳光检务 > 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两名猪贩买合格证卖问题猪——两人均被判刑10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来源:迁移数据 2014-03-18

  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能进入屠宰场屠宰,可胆大包天的猪贩子却买来盖好公章的空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将在惠州收购的60头生猪送到南山区屠宰场宰杀。经检测,被抽检的6头生猪猪尿液均检出超标盐酸克伦特罗(俗名瘦肉精)。今年1月,南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2名猪贩子均被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1万元人民币。

  病死猪混入屠宰生产线

  近3年来,深圳市检察机关已办理涉及猪肉质量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7件,涉及59人;办理了涉及定点屠宰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9件21人。

  据了解,有的涉案屠宰加工企业将屠宰生产线违规外包给私人经营者长达6年,私人经营者为追逐利润,在检疫检验、病死猪处理等方面放松监管。更有些检疫员收取屠宰场经营者好处费后,在试纸检测程序中,未严格履行全部取尿检测的职责;有的甚至直接用已经准备好的合格猪尿液送检,以确保过关。

  非法屠宰场都有注水行为

  去年12月底,梅林上沙墓园发现有人夜间私自屠宰大量未经检疫的生猪;今年3月初,宝安西乡街道捣毁藏身于黄田山边荔枝林的2家私宰生猪窝点,查获私宰猪114只,私宰问题再次引起关注。据估算,深圳市每年消费的猪肉,通过私宰渠道进入市场的达130万头左右。

  非法屠宰案件均存在屠宰过程注水的行为,其中40%的案件存在屠宰病死猪、药物残留猪的情况,大约70%的非法屠宰猪流向了城中村的中小型农贸市场、路边店、集体食堂、工厂等食品监管薄弱区域。

  问题猪的收购成本较低,非法屠宰1头猪相比定点屠宰多获利约230元到300元之间,在利益驱动下,私宰猪现象屡禁不止,而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依靠统一部署的专项行动,仅有极少数私宰行为人受到刑事追究。据统计,深圳市近3年被城管部门查处和拆除的私宰点逾1600个,但同期因私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仅为10件30人。

  外地猪肉监管薄弱,问题多

  去年6月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对深圳市龙岗区海吉星批发市场一家冻品批发行准备销售的冷冻排骨粒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时发现,送检排骨粒土霉素残留超限,案发时已有约15万公斤排骨粒流入市场。

  据了解,外地猪肉产品约占深圳整体消费量的15%~20%,这部分肉在抽样检测和监管方面相对薄弱。仅2013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在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就查办了无合法来源及各类有毒、有害肉制品案件10多宗,查扣问题肉及肉制品累计超过6万斤。

  原文链接:

http://wb.sznews.com/html/2014-03/18/content_2810941.htm


© 2026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备案号:粤ICP备06003047号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7634号